十分可笑的是,在這樣一個時候,我的腦海中竟然浮現出一個絕對不應該在這個時候出現的念頭。
“難道說這樣就算是和我舉行過婚禮了?可是我爸媽還什麼也不知道呢!如果他們知道我竟然嫁給了一個布娃娃,還是被我那個校草男朋友讓給他的,他們會怎麼想?”
後來想起來,當時我隻所以會這樣想,完全是因為在我的意識裏,其實“它”更像是“他”。
除了看起來像個布娃娃,躺在我身邊的這個,無論是表情還是語言,都和一個活人無異。
而且細想起來,甚至不能用布娃娃這個詞來稱呼他。
當時我從他的腦袋上薅下了一把頭發,還帶下來了一塊頭皮,上麵還流著鮮血。
無論是頭發還是頭皮、血液,給我的感覺都和活人的一模一樣。
他完全就好像是一個小孩子,可是不會呼吸,沒有心跳,沒有體溫。
如果真的讓我形容的話,他就好像……一具小孩子的幹屍!
而我竟然摟著他睡了三個晚上,現在甚至還和他一起躺進了棺材裏,他的手輕輕撫摸著我的脖子,似乎在尋找一個適合下嘴的位置。
他親口對我說,今天晚上我們要舉行婚禮,雖然我並不把剛才自己被紙轎子抬到這個亂葬崗來,被幾個看不到身體的東西抬到棺材裏,就算是完成了自己的婚禮,可是對於他來說,我現在應該算是他的新娘了吧?
新婚第一天,“新郎”就要吃掉“新娘”?這也太荒謬了吧?
可是轉念一想,我的心一下提到了嗓子眼。
那些僵屍片裏,隻要被僵屍咬到以後,活人也會變成僵屍。
我是活人,而我身邊的這個他,卻絕對不是人,是鬼。
活人和鬼怎麼做夫妻?
他一定是想要把我咬死,和他一樣成為鬼,然後再娶我!
既然他是鬼,就像他說的,我想要從他的手掌心裏逃走是不可能的。
剛才我在外麵跑了半天,最後卻又回到了他的墳前,或者我以為自己跑出去了很遠,其實根本就是原地踏步,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他的個子很小,隻有幾十公分,最多到我的膝蓋位置。
即使他是鬼,在這樣一個小小的身體裏,應該不如我的力氣大。
我可以用什麼東西把他綁起來,然後再試試,看看能不能找到回李正他們村子的路。
可是外麵還有幾個我看不到身體的東西,那一定都是他的同夥,而且從剛才那幾個家夥交談的內容來看,他們似乎很怕這個小東西。
最主要的是,知道這個所謂的布娃娃,並不是真的布娃娃以後,我的手再也不敢觸碰他了。
我畢竟是一個女孩子,膽子小的連雞都不敢殺,雖然知道他很可能是鬼,還是為自己白天從他的腦袋上扯下那縷頭發感到很不舒服。
如果我再接觸他的身體,或者把他身上的某個部位弄斷弄掉什麼的,我想我會嚇死的。
但是我總不能束手待斃,讓這個小東西把我給咬死。
深吸了一口氣,我努力使自己的語氣變得平靜,試探著對身邊的娃娃道:“嗯……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麼名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