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母艦突擊編隊主要由多用途突擊航母艦組成的艦艇戰役編隊,用於消滅敵海軍和航空兵,摧毀陸上目標,破壞其海上交通線,支援陸軍,保障艦艇編隊的行動,保衛本國海上交通。航空母艦突擊編隊由航空母艦多用途突擊群組成,有突擊航空母艦2-4艘,巡洋艦2-4艘,驅逐艦和護衛艦15-30艘組成,艦載機180-360架,彈道導彈核潛艇2-4艘。航空母艦突擊編隊執行任務時,可編成統一作戰隊形,也可以獨立航空母艦群行動。若在海上加油和補充彈藥,航空母艦突擊編隊可在海上連續行動50-80晝夜,突擊縱深可達1,800公裏。
一個典型的美國海軍單航母編隊一般編成為:
航空母艦1艘、提康德羅加級宙斯盾巡洋艦1~2艘、阿利·伯克級驅逐艦2~3艘、佩裏級護衛艦1~3艘、洛杉磯級(688型)核潛艇1艘、艦隊型彈藥補給船1艘、油水綜合補給船1艘。
在二戰及其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裏,美國的航母編隊為特混編隊、特混大隊和特混小隊三級編成。航母特混編隊一般由2~3個特混大隊組成,特混大隊的數量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增加,最多時曾由5個特混大隊組成;而特混大隊通常由幾艘攻擊型航母為核心編成。1956年,美國海軍航母編隊的編成發生重大變化,首次出現了以1艘航母為核心的特混大隊;經過一年左右的試驗,美國海軍正式確定了這種編成形式。采用單航母編隊編成不僅能有效應對敵方核彈的威脅,而且航母編隊行動獨立,更有利於防禦對方潛艇的攻擊、組織有效的反潛行動。目前,美國的航母編隊通常由1艘航母、多艘巡洋艦和驅逐艦、1~2艘核動力攻擊型潛艇,以及若幹艘後勤補給艦船組成。不過,根據任務性質的不同和強度的大小,航母編隊的編成往往有明顯的變化。一般來說,麵對低強度威脅或作戰能力較弱的對手時,美國海軍隻派出以1艘航母為核心,伴以2~3艘防空導彈巡洋艦/驅逐艦、2~3艘反潛,防空驅護艦、1~2艘核動力攻擊型潛艇、1~2艘後勤支援艦,共計7~11艘艦艇組成的航母編隊。例如,1983年美國入侵格林納達時,由於對方兵力較少、作戰能力不強,因此美軍僅動用了以“獨立”號常規動力航母為核心,外加1艘兩棲攻擊艦組成的單航母編隊,就比較容易地切斷了格林納達的對外通道,順利完成了支援登陸作戰的任務。
今天我們要說的是美國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戰鬥機器,美國尼米茲號航空母艦,因為我們的主人公遭人算計,飛機的引擎炸掉了,在最後關頭,美國航母編隊挺身而出救了落水的德國武偵學院的學生,而白刃則是因為要駕駛飛機在一片火球中消失了。
尼米茲級航空母艦(英語:Nimitz-class aircraft carrier)是美國海軍隸下的一型現役核動力多用途航空母艦,作為美國海軍遠洋戰鬥群的核心力量,搭載多種不同用途的艦載機對敵方飛機、船隻、潛艇和陸地目標發動攻擊,並保護美國海上艦隊和海洋利益。
本級艦以首艦尼米茲號命名,尼米茲號得名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艦隊司令切斯特·威廉·尼米茲。本級艦為美國海軍現役唯一一級航空母艦,亦為現役世界上噸位最大和綜合作戰能力最強的軍用艦隻,共十艘,均由位於弗吉尼亞州紐波特的紐波特紐斯造船及船塢公司建造。
1961年美國海軍第一艘核動力航空母艦企業號(USS Enterprise CVN-65)服役後,由於其造價實在太過驚人,是前一型傳統動力的福萊斯特級航空母艦(Forrestal class)的2.5倍,一度使美國停止繼續建造核動力航空母艦;因此,之後美國海軍建造了三艘傳統動力的小鷹級航空母艦(Kitty Hawk class),以及原本美國海軍希望采用核動力、但被國防部長羅伯特·麥克納馬拉(Robert McNamara)拒絕而改用傳統動力的約翰肯尼迪號(USS John F. Kennedy CVA-67)。
在1963年底否決CVA-67采用核動力的計劃之後,羅伯特·麥克納馬拉進一步質疑美國海軍維持15艘航空母艦的必要性,打算放慢美國海軍訂購新航空母艦的速度(原本從1952財年開始,每財年訂購一艘),使美國海軍攻擊型航空母艦總數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時代設計的埃塞克斯級(Essex class)的逐步替換而降至9艘。在1965年越南戰爭爆發初期,羅伯特·麥克納馬拉決定在上世紀70年代初將美國海軍現役航空母艦從15艘減至13艘,其中隻打算讓美國海軍再建造一艘傳統動力航空母艦(CVA-68)。
1965年越戰爆發以後,美國國防部與國會才又意識到核動力航空母艦無與倫比的持續作戰能力以及壽命周期成本效益;羅伯特·麥克納馬拉並公開承認基於戰爭經驗,美國國防部發現取得、維持並保護一個地麵航空基地所需的成本,與使用航空母艦相當,而航空母艦還有地麵基地所無的機動優勢,停留在公海上也相對安全。因此,羅伯特·麥克納馬拉在1966年修改一年前的決定,準許美國海軍保有15艘航空母艦,並從1967財年開始讓美國海軍建造三艘新的核動力航空母艦。至此,美國海軍終於可以建造企業號之後的首艘第二代的核動力航空母艦,成為尼米茲級的首艦尼米茲號(USS Nimitz CVN-68) 。
前兩艘尼米茲級(CVAN-68、69)編列預算時歸類於“攻擊型航空母”,這是依照當時美國海軍的攻擊型航空母艦(CVA)、反潛型(CVS)雙軌製;上個世紀七十年代初期,擔任CVS的二戰時代埃塞克斯級老艦陸續除役,美國海軍遂在1975年6月30日原本CVS的航空反潛單位(含固定翼反潛機與反潛直升機)轉移到CVA上,並統稱為多用途航空母艦(CV)。因此,頭兩艘尼米茲級就改為CVN,後續各艦在編列預算時就已經是CVN。尼米茲級服役後,取代企業號成為全世界現役排水量最大的軍艦。
在尼米茲級的設計階段,原本打算規劃使用四座功率各45000至50000馬力的A3W反應堆,如進一步提升,就能達到8具A2W的總輸出(每具A2W達35000馬力,八具總出力260000馬力);依照1967年初美國原子能委員會(AEC)致國防部長羅伯特·麥克納馬拉的備忘錄,企業號八具A2W反應堆初次裝填燃料所需的成本為6400萬美元,而四具A3W則隻有一半(3200萬美元);而A3W每次裝填後的爐心壽命也比A2W增加至少兩倍,理論上可將服役生涯重新裝填燃料的次數減半
基於戰術性能上的考慮,當時主管美國海軍反應堆辦公室(Naval Reactor,NR)的海曼·黎高弗(Hyman Rickover)認為采用四具反應堆是較為安全的設計,萬一一具反應堆發生故障,仍有三具反應堆可用,維持75%的輸出;如果隻有兩具反應堆,一但一具反應堆失效,航空母艦的總功率就隻剩50%。雖然如此,在羅伯特·麥克納馬拉的堅持下,仍確定尼米茲級使用雙反應堆構型;如此,每具反應堆必須輸出高達130000馬力的功率,才能接近八具A2W的總出力,這對海軍反應堆辦公室以及相關實驗室、廠商而言是巨大的挑戰。
最後,尼米茲級使用兩具功率各130000馬力的A-4W反應堆,總功率260000馬力,低於企業號和小鷹級的280000馬力,加上尼米茲級的船型比企業號稍寬,導致阻力增加,使得尼米茲級的最高航速降至30到31節,低於先前的企業號(35節)或采用傳統動力的小鷹級、福萊斯特級(約33節),是二次大戰以後美國海軍最慢的航空母艦;然而,由於C-13-1彈射器功率強勁,尼米茲級對於利用全速航行製造甲板風的需要也降低不少,因此最大航速的降低並不影響起飛性能。此外,A4W更換鈾燃料棒的頻率比A2W更低,達到13年,意味著尼米茲級具有更好的壽期成本效益(更換燃料棒是件費時費錢的大工程)。
由於反應堆數量大幅減少,尼米茲級騰出了更多艦內空間來搭載航空燃油與彈藥,例如JP-5噴氣式發動機用燃料的搭載量從企業號的250萬加侖增為270萬加侖,航空彈藥攜帶量從企業號的1800噸大增至2970噸;整體而言,尼米茲級的整體航空相關容量為1.5萬噸,比企業號增加將近50%,比小鷹級增加將近80%。因此,尼米茲級的設計雖然稍微犧牲了航速,但整個航空作業能量提高不少,堪稱十分成功的設計。為了預防核推進係統失效,尼米茲級四個大軸各配備一個功率8000KW的柴油機當作應急主機。
尼米茲級的飛行甲板與後期型小鷹級航空母艦肯尼迪號(USS J.F.Kennedy CV-67)相同。斜角飛行甲板長238m,斜角甲板與艦體中心線夾角9.5度 ,比先前幾型美國航空母艦稍低,理論上能讓艦首進行起飛作業的同時,由斜角甲板區進行降落回收(不過並不實用);全艦配置四具C-13-1蒸汽彈射器 以及由四組攔阻索構成的MK-7飛機降落攔截係統(為了節省預算,尼米茲級沒有使用企業號的最新型MK-7-3攔阻索係統),以及四個長21.3m、寬15.8m、表麵積374平方米、自重105噸、載重47噸的大型側舷升降機 ,其表麵材料是鋼板覆蓋鋁合金,采用焊接成形。相較於先前肯尼迪號航空母艦采用三具標準型C-13與一具加長型的C-13-1,尼米茲級則在武器局(BuWeps)的堅持下,四個彈射器都使用低蒸汽壓力並附帶蒸汽回收器的加長型C-13-1彈射器 ,蒸汽壓力大幅降至520psi(前兩艘小鷹級與企業號的標準型C-13蒸汽壓力為900至1000psi),這是由於采用兩具A4W反應堆的尼米茲級總輸出功率遜於先前的企業號和小鷹級,降低彈射器的蒸汽壓力較能匹配;由於軌道行程增長,尼米茲級的低壓版C-13-1的彈射性能仍優於先前幾型航空母艦的高壓版標準型C-13,僅略遜於CV-66、67的高壓版C-13-1,而降低蒸汽壓則能使係統壽命和可靠度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