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隊再次在小會議室開會,這次,他們調查到了更多的情況,法證科的檢驗報告也送了過來。
“經過化驗,證實屋子裏的腳印分別屬於三個人,一個就是死者萬佳。另外兩組腳印疑似凶手,身高分別是一米七六和一米八零左右。前者體重七十公斤,後者七十五公斤左右,看數據應該為男性。”說到這裏王城停了一下,“據我了解,派出所的劉進和陳康符合這個條件,法證科已經去提取他們的腳印進行比對了。
同時,發現的兩組指紋分別屬於死者和劉進。也就是說,屋子裏沒有其他人活動過的痕跡。根據陳康說,死者生前接連報案說窗外有鬼臉,他曾經建議死者在屋子裏安裝攝像設備。死者經濟條件有限,很有可能用手機錄像。
凶手行凶殺人無意中被拍下,所以,他才隻拿走了手機。可手機拍視頻很隱蔽,凶手作案隻有短短十幾分鍾的時間,他怎麼會冷靜縝密到翻看手機?我認為凶手事先就知道這個事情,因此,劉進的嫌疑又多了一分。”
“萬佳的手機通話記錄查出來了嗎?”曲寞詢問著。
孟哲趕忙點頭回著:“用萬佳這個名字登記的號碼隻有一個,是三個月前才開通的。通話記錄非常簡單,隻有派出所的報警電話和劉進的手機。”
這倒是讓人覺得奇怪,現代社會怎麼會有才使用手機的人?她之前一定有其他手機號碼,可為什麼突然之間就換了呢?陸離敏銳的發現,她更換電話號碼和住房,都是從她從醫院辭職開始。
如果說是因為她妹妹的死,讓她想要隔斷之前的生活,這個理由能說得通。不過這個理由在她被人殘忍殺死,並且取走心髒之後,就顯得有些蒼白了。
“醫院方麵應該有她以前的聯係方式。”陸離的想法得到了曲寞的讚同,他打電話給醫院管理行政的人員,可結果卻讓人很失望。
他們那裏是保存著萬佳的另一個號碼,不過這個號碼早就取消了。據醫院有關人員講,萬佳從來都是風雨不誤,六年來從來沒遲到、早退、請假過。所以,他們從來沒打過這個電話。現在想想,能堅持六年這樣真是不容易啊!
醫院方麵有事找她,隻去兩個地方就行,一個是臨時休息室,一個是病房。
她的這個手機號碼在到醫院一年之後就停用了,可能是為了節省開支。等到她妹妹死後,她再也不用省錢了,所以才又買了手機卡。
“調查萬佳之前租房子的地方,我猜,一定是在新華醫院附近。”曲寞篤定的說著。
她撤掉了手機,做醫院工作的同時還要照顧上學的妹妹。所以,她住得地方離醫院不會遠。
果然被曲寞料中,上網查詢租房子的信息,很容易就找到了她之前的住處。就在醫院後麵胡同的居民樓的地下室裏,裏麵隻能放在一張雙人床和一張書桌。上廁所和洗漱都不方便,而且光線很暗空氣潮濕。
因為全國各地來醫院求醫的人很多,所以附近居民區對外出租房子的價錢很高。就是這樣一個地下室,一個月也要二百塊錢。
陸離帶人趕去出租屋,這邊又傳喚劉進,目前為止他的嫌疑最大。
“死者死亡的時間在晚上十一點到十一點半之間。我們調查顯示,你在十一點鍾跟死者通話三分鍾,十一點二十分左右出現在死者家門口。你有將近二十分鍾的作案時間,而且你跟死者非常熟悉。現在,我們有理由懷疑你是殺人凶手!”
聽見王城的話,劉進有些驚了,“真是笑話,我是警察!我怎麼會殺人?而且我很萬佳是朋友!”
“陸隊也相信你是清白的,可我們報案需要證據。你好好想一想,誰能證明你沒有作案時間?”王城對他有些懷疑。
劉進想了想,“昨天晚上我是坐末班車去的,她家離公交車站隻有兩分鍾的路程。我到了她家門口看見手機上麵顯示十一點二十分。我進去也就兩分鍾左右的時間,然後就撞見了出警的老陳。我根本就沒有時間作案,末班車司機能為我作證,當時車上隻有我一個乘客。車上還有攝像頭,你們可以去查。”
王城往公交車公司打了電話,證實他說得是真話,又複製了車上的視頻。視頻裏麵清晰的顯示了他上下車的時間,他並沒有作案的時間。
陸離趕到了出租屋,這裏的環境很差,並不適合長期居住。很難想象,萬佳姐妹倆在終年見不到陽光陰暗潮濕的地下室裏一待就死了,還被是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