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4章 提議(1 / 2)

律師目不斜視:“情況不一樣,到了法庭,得保持安靜,別隨便亂說話。”接到這樣的CASS,律師本人表示極度的無奈。

他不明白,像喬家這樣的家庭關係,自己的當事人有什麼好告的。自己的女兒出息了,當事人就可以樂嗬嗬,翹著二郎腿等著熟福就好了。這個時候跟最出息的女兒鬧翻,那是跟自己過不去。

律師有一肚子的不明白,可在看到自己當事人的名字時,好吧,律師變得通通明白起來了。作為一個律師,他的確是挺忙的,但這並不代表他已經忙到連本城的一些大新聞都不關注,不知道了。

知道請自己打官司的人是丁佳怡時,律師不怎麼想接,可律師行已經接了啊,他一時之間沒辦法推脫。

喬家的情況跟別人家的不一樣,喬家的家醜,整個平城的人都知道。所以,有了這麼一個大前提,法官對他當事人的第一印象會相當不好。跟他當事人的貪得無厭比起來,像喬楠這種孝順的女兒一直以來默默地付出就應了一句話: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親媽都這麼剝削自己,吸自己的血,吃自己的肉,那麼喬楠就不該再那麼愚孝,毫不為自己考慮打算,一直由著喬家的人這麼欺負,還把喬家人的胃口越養越大。

所有人對喬楠的態度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爭。

想當然的,輿論的風向毫無疑問都是偏向喬楠的。哪怕這一年裏,喬楠真的沒有給喬家一毛錢,沒有擔起贍養夫妻的義務和責任。法官也會給予喬楠同情,頂多按照平城的消費水平,讓喬楠把之前欠下的贍養費補上就好了。法官根本就不可能再給喬楠其他嚴厲的處罰,甚至站在丁佳怡的角度,下判斷滿足丁佳怡所有的要求。

“噢,好。”丁佳怡還想贏這場官司呢,所以,她今天的表現必須乖,一點鬧的意思都沒有。沒辦法,一來,法官開罪不起。她要是得罪了法官,本來可以贏的官司,說不定也會被自己弄成輸。二來,她還要靠律師打這場官司,所以律師是請了法官以外,她第二個不敢鬧,也不能得罪的人。

誰都知道,打官司既消耗時間,又浪費金錢,其中還要投入大量的精力。打官司,可不是一件輕鬆容易的事兒。

丁佳怡跟喬子衿最後商量出來的結果就是,錢,喬子衿來出,至於時間跟精力,都由丁佳怡來出。母女倆分工完畢之後,這場官司自然就該搬上舞台了。

“律師,我們會贏吧?”丁佳怡挺了挺胸,喬楠這是不到黃河心不死,她就得向喬楠證明,心死不死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看她願不願意放過喬楠。

喬楠是她生的,她要是連喬楠都控製不住,那不是笑掉人的大牙嗎?她生的女兒,不聽她的,聽誰的?

“……”律師抿了一下嘴角,特別不樂意回答丁佳怡的這個問題:“假如過去一年當中,被告的確沒有支付過半點贍養費,那麼在一定程度上,自然是我們贏。”說清楚了啊,是一定程度上,而不是完全程度,還得達到丁佳怡想要的那種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