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子,幾不可見地僵直了一下,隨即恢複成原狀,嘴角噙著淡淡的笑意,隨著她在他的身上摸索著。
似乎,很久沒人敢這麼隨意地碰觸著他了。可是奇異的是,他並不反感。
她的手在他的上衣口袋裏摸了半天,沒摸出什麼,又含糊不清地咕噥著,往他的下半身摸索了起來,小手,東摸摸,西摸摸,硬是一下子沒找打褲袋。
楚歡有些急了,“口……口袋……口袋……”
“在這兒。”蕭墨夜按著楚歡的手,把她的手拉進了自己的褲袋裏。
一旁看著這一幕的老板娘,不知怎麼的,有點臉紅了,覺得眼前這一對,充滿著讓人遐想的曖昧。尤其這男的,那麼地耐著性子對著女的,要是她還年輕二十歲,估計也發花癡了。
楚歡摸索進了褲袋,摸到了皮夾,臉上這才又露出了傻兮兮的笑容。從蕭墨夜的褲袋中拿出了皮夾,她醉醺醺的翻看,裏麵那是一遝百元的大鈔。
她翻,沒翻出零錢,腦袋又歪著瞅著他,“沒有……4塊錢。”
“拿一百塊去找錢就是。”他摸了摸她的腦袋,竟覺得這會兒的她,煞是可愛。
她像是聽懂了他的話,還真翻出了一百元,遞給了老板娘,老板娘忙找了零錢。
楚歡把零錢慢慢地塞進皮夾裏,她塞得很慢,而蕭墨夜也站在一邊,任由她浪費著時間。
老板娘在一旁笑著道,“先生,你可真寵你這女朋友。”來這店裏的小情侶見多了,可也沒見哪個男人能對一個醉酒的女人這麼耐著性子。
“寵?”蕭墨夜莞爾一笑,看著還在塞錢的楚歡。他在寵她?可能嗎?
在b市,恐怕還沒有女人能夠擔得起他蕭墨夜的一個“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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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了小飯館,蕭墨夜開著車,問著楚歡住的地方。當然,他可以一走了之,由著她自己摸索著回家。對於女人,他沒什麼送人回家的習慣。可是一看到她東搖西晃,差點腦袋去撞大樹的樣子,他竟不想就這樣把她一個人扔下。
楚歡住的地方是聖景軒的職工宿舍,離小飯館也就20分鍾的車程。車上,楚歡倒還哼哼歪歪地唱著歌兒,從愛情賣賣唱到貴妃醉酒。
別說,雖然醉了,五音不全,但是歌詞倒還真沒唱錯。
唱完了,她嘿嘿地笑著,問著開著車的他,“你會唱歌嗎……咯……”她又忍不住地打了個酒嗝。
“會,可是不愛唱。”他的唇,依然是習慣性的微笑。
她眼睛眨了眨,似是聽進了他的話,過了一會兒,她的眼不知怎麼的,就盯上了他的手指,那修長、骨節分明的手指,看起來真的很漂亮……很漂亮……“那……會彈琴嗎?”她歪著腦袋問道。
“不會。”他回道。
她的臉上,驀地出現了一股失望的表情,“好可惜啊……如果……咯,如果你會彈琴就好了,你的手……彈琴的話,應該很適合呢……我小時候,好羨慕那些學彈琴的同學……”她叨叨著,廢話一大通,大多數話,前言不搭後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