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曼心中疑慮重重。
於是委托管家昌叔進一步查明真相。
昌叔沒幾天就給了她回複:
“這個周伯奇,並無問題。”
黎曼一聽,喜形於色,心急道:
“然後呢?前因後果都說一下。”
昌叔繼續道:
“他之前打人入獄,的確是為打抱不平而一時衝動,隻是被對方告成了蓄意謀殺,案子才一直僵持了下來。”
“後來呢?”
“後來,周伯奇死在了裏麵,具體怎麼死的卻幾乎沒人清楚。現在,有死亡證明在那裏明擺著,官方並不能定他的罪,隻要有人去監獄認領,他便可以回家。”
“沒人去認領嗎?他的家人呢?”
“這周家原本也是一門大戶,周伯奇的父親周芬恩當時擁有著一家上市公司。
“但在十五年前,周芬恩突然離家出走,至今杳無音信。
“之後,他的母親便一手支撐起了整個公司,但周伯奇死在獄中後,她就精神失了常,整個人徹底萎了,後來就隻身躲進了第一精神病院裏,到現在都整整三年了,還沒有出來。”
“由此,周伯奇一家三口就被吃了絕戶,宗族和親戚把他家裏值錢的東西瓜分了個精光。”
黎曼心裏狐疑,“這精神病,該不會是遺傳的吧?怎麼總是跟精神病院扯上關係呢!”
但這隻是她毫無邏輯的一個小聯想,因此她口上隻字未提,隻是疑惑道:
“難道他一個親戚朋友都沒有嗎?”
“有倒是有,隻是沒人願意攤上他這事兒。”
黎曼略加思考,便明白了個中緣由。
窮人站在十字街頭耍十把鋼鉤,鉤不著親人骨肉;有錢人在深山老林耍刀槍棍棒,打不散無義賓朋。
即便周伯奇被無罪釋放,出獄後也是孤身一人流落街頭,上無片瓦遮身,下無立錐之地,身無分文,舉目無親,人情冷暖,世態炎涼……
黎曼突然母愛泛濫,內心裏也終於打定了主意,於是滿臉通紅地、扭捏地問道:
“那……作為結婚對象,有問題嗎?”
昌叔一愣,良久,慢聲說道:
“那也……沒有問題。”
“昌叔說沒問題,那就肯定沒問題!”黎曼喜出望外,蹦蹦跳跳著離開。
昌叔在原地佇立著,沉思半晌,終於歎出一口濁氣:“二小姐可是好久沒這麼開心了啊!”
第二天,黎曼便“趁虛而入”。
雖然她滿口答應著周伯奇要救他出獄,但同時也給出了兩個極為苛刻的條件作為交換,“入贅黎家做上門女婿”便是其中一個。
萬萬沒想到的是,周伯奇竟欣然答應了!
黎曼的好朋友都說她瘋了,竟然找了個殺人犯,殺人未遂也不行啊!
他還越獄!
還裝瘋賣傻跑去精神病院蹭吃蹭喝!
這樣的人怎麼能嫁?!
但黎曼還是歡欣鼓舞,以最快的速度和他成了婚。
她昨日“娶”的這位上門女婿,就是黎曼曾對著閨蜜譚楚風大放厥詞、想要“完全把控其一生”的這樣一個“羞澀的憨厚老實人”。
黎曼說他羞澀,是因為“遠景偷拍”。
說他憨厚老實,是因為他木訥寡言。
再說了,昌叔都說可以,那就準沒錯!
然而,真是沒想到——
新婚當晚,就鬧出了這樣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