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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暗,陰冷,空曠,死寂。
地麵是陽光燦爛的炎熱夏日,而這地下,卻似乎跟地上完全是兩個世界。
景逸辰從昏迷中轉醒,看清自己所處的環境,有一瞬間的恍惚。
空曠的地下室,沒有一絲陽光,隻有模糊的燈光,勉強能看到周圍的景象——他的身邊,橫七豎八的,全是屍體,而所有的屍體沒有一具是完整的,零零碎碎的手指、耳朵、眼珠、胳膊、腿,散落的到處都是。
他的身上,全是鮮血,白色的襯衣早已經變成了暗紅色,成了一件恐怖的血衣,散發著強烈的血腥氣息。
他似乎一下子來到了人間地獄,等待他的,不是死亡,而是無休無止的痛苦的折磨!
景逸辰無法自控的開始嘔吐起來。
一切的一切,全都仿佛回到了十一年前,隻不過,此刻站在他身邊的,不是唐韻,而是身受重傷的阿虎。
“少爺!”阿虎站在景逸辰身邊,想要伸手去扶他,卻始終不敢碰他,因為一碰他他的嘔吐會立刻加劇。
相比於十一年前,十一年後的景逸辰,心理素質要強大許多,思維能力也早已經達到了登峰造極的程度。
他強忍住脫掉滿是鮮血的襯衣和西褲的衝動,強忍住身體傳遞給他的強烈不適,緩緩的站起身,憑借感知朝著某個方向,用冷冽的聲音道:“滾出來!”
景逸辰的聲音,在空曠的地下室裏回蕩,給血腥的地下室增添了說不清的肅殺之感。
“哈哈哈哈……”
地下室的陰影中,忽然傳來一陣狂笑聲,聲音裏似乎有得意,有張狂,還有一絲毫不掩飾的殺意。
笑聲持續了很久,但是人卻依舊沒有露麵。
“景逸辰,你多活了十一年,今天,是不是該上路了?”一個像是午夜情感專欄的男主持一樣好聽的聲音,在陰影中響起。
“不,今天上路的人,不是我,是你,唐書年!”景逸辰在昏暗的燈光下,臉色蒼白無比,語氣卻一如既往的淡漠冷酷。
“哦,真不容易,你還知道我的真名,連我自己都快忘記自己的名字了,看來,你是把十幾年前的事情都查清楚了。”
陰影中,緩緩的走出一個身材中等,不胖不瘦,穿著中山裝的男子。
他嶄新的純手工皮鞋,踩在那些血淋淋的殘肢斷臂上,發出令人驚悚的嘎吱聲,而他本人卻一副閑庭信步的模樣,似乎在逛自家的後花園一般。
昏暗的燈光,照在他的臉上,顯現出他有些英俊的麵容。
“不過,我不喜歡唐書年這個名字。”
唐書年看著景逸辰渾身是血、麵色蒼白的樣子,似乎心情不錯,他淡淡的開口道:“我還是比較喜歡俞墨這個名字。哦,對了,你表妹還給我取了一個可愛的外號,叫墨魚,她跟你不太一樣,智商有點兒低,有點兒白癡,不過挺有意思的。”
唐書年一腳踩爆一隻眼球,臉上露出一個陰森的笑容:“你倒是挺狠的,明知道我有問題,還讓她去試探我。我還以為鄭經是為了你表妹去的,原來都是你早就安排好的,不然的話,我還能多抓幾個人過來,要是能看到你跟你妹妹在這麼美妙的地方演春風一度,那才最能令我心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