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二卷 波瀾)(1 / 2)

此時已經過了九點,文軒盯著手機,猶豫著接不接。

坐在旁邊的楊秋看到了來電,說道:“她肯定是等著你回去,接吧!”

文軒接了電話。

“老公,你什麼時候回來呀?”

“還有一會兒,你自己先睡。”

“又有應酬嗎?”

“是加班,我在公司研究圖紙,就這樣。”說完,文軒掛了電話。

楊秋說道:“你準備什麼時候和她攤牌?”

想了一下,文軒說道:“現在女兒在家裏,不好說。我得想個理由,先把女兒送回父母那邊。今天星期二,等周六吧,周六我休息,我把女兒送過去之後,我就和她攤牌。”

楊秋皺了一下眉頭說道:“小軒,提到女兒,我想告訴你,小茹也那麼愛女兒,如果離婚,她要爭奪撫養權,怎麼辦?”

文軒眉頭一抬,“她做了錯事,她憑什麼還能得到撫養權?我可能讓女兒跟著這樣的母親嗎?”

“小軒,我在離婚的時候,為了兒子的撫養權,曾經谘詢過律師。原則上,子女在兩周歲以下,會判給母親;子女在十周歲以上,就由子女自行選擇。現在露露隻有五周歲,那麼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對於未成年人撫養權問題,會綜合考慮夫妻雙方經濟條件、與未成年人的親疏程度,以及哪一方負責監護更為方便等因素,一方有過錯雖是考慮因素之一,但不是決定因素。一方要取得孩子的撫養權,關鍵還是舉證證明孩子由其撫養更有利於身心健康和成長。拿我自己來說吧,莫說當時我沒有腳踩兩隻船,不算過錯方;就算我是過錯方,我前夫也不一定拿得到撫養權。是我自己放棄了,因為我知道兒子更親近他父親。

現在沈茹就算是過錯方,你自身也有不利的因素。第一,比較而言,你和女兒相處的時間遠不及小茹,是吧?換句話說,女兒更親近母親;第二,你現在的工作,也沒時間帶孩子;相反,現在小茹沒有工作,她更有時間帶孩子。所以,你不要以為在撫養權上,你就十拿九穩了。你得有個心理準備才行,還有一點,你要證明小茹有錯,你就得把她腳踩兩隻船的事情捅出去,一旦到了法庭上,你能保證事情不會外泄?哪不造成更大的傷害?”

文軒一下傻了眼,他這才明白自己之前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

半晌,他說道:“不管怎麼樣,我也要得到女兒的撫養權。”

“那你一定要妥當的處理,好好和小茹協商,爭取她放棄撫養權,這樣也能避免雙方在法庭上彼此傷害,能夠協議離婚,那是最好不過了。”

“我知道了,謝謝你,學姐。”

“你客氣什麼,唉,我的婚姻結束了,沒想到你也走到了這一步,看來我們是同病相憐了。”楊秋自嘲的說道。

苦笑了一下,文軒說,“我的一個老同學,半年前也離了婚,原因也是他老婆出了軌。得知消息後,我還替他感歎,誰知道今天我也步了他的後塵。前些時候,我還幫得撮合他倆口子複婚,現在想想,我哪能體會得到我那同學的心情啊!”

“那他們現在複婚沒有?”

“不太清楚,恐怕不太容易,我那同學是親眼目睹了他老婆和奸夫滾床單,心裏的陰影太重了。相比之下,這幾張照片還沒有那麼刺激吧!”文軒再次苦笑了一下。

“小軒,別去想那些令自己痛苦的事,把精力放到工作上,我才說了,不要自己為難自己,放過自己才能獲得新生。”說到這裏,楊秋看了下時間,“好了,不早了。我也該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