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委托(1 / 2)

關於那場紛爭,冰糖也關注過。

離開刺桐那年,她就有聽說香蘭笑收集了很多素材,準備寫一本曆史小說。

一年後,香蘭笑在刺桐連載時,冰糖還打過這本書的主意,因為香蘭笑是業界知名作家,完全不愁寫的書沒有出路,因此她雖在刺桐上發文,卻是自由之身,從沒與刺桐簽訂任何合約。

到後來傳出《宋妃傳》由悠悠影視接手拍攝的消息,她也就死了心了,卻沒想到在電視劇殺青後,突然爆出香蘭笑對悠悠影視的侵權控訴。

這令當時的冰糖頗為吃驚,在她印象中,香蘭笑素慣以和為貴,即使對方做了什麼過份的事,香蘭笑應該也會盡量想辦法調解,不是那種因為一時衝動,就走極端的人。

“都說先撩者賤,在大家眼裏,我是先挑事的人,卻不知道這些人做了多少小動作,才把我逼到這個地步。你可能也知道我的習慣吧,我一般都是在網上先發幾萬字占坑,然後悶頭寫完,修改到滿意後,才會根據出版社的要求,發表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的免費章節在刺桐。榴蓮帶著悠悠影視製片人找上我時,小說初稿已經完成了,為了防止泄密,當初悠悠要看我作品時,我隻是提供了萬字大綱人設和三萬字開頭,按照網文圈的規矩,有這些東西就足以簽訂小說合同了吧?”

香蘭笑說的沒錯,冰糖道:“現在五千字、八千字開頭就能簽了,大綱給個幾百字,那些作者都覺得自己虧死了,你這萬字大綱人設交出去,基本就是把小說交出去了,如果遇到黑心的編輯,轉身找個槍手,也夠寫個百萬字了。”

香蘭笑道:“曆史小說,需要大量的史料收集,也不是光憑一個大綱人設就能寫的。但如果時光可以倒流,我絕對不會在小說還沒出版時就跟影視公司合作。當時,小說隻有初稿,因為悠悠影視委托我寫劇本,我放棄了修改,著手寫劇本,這就給了他們可乘之機。”

這正是這起紛爭的關鍵。

按香蘭笑的說法,小說是原創的,劇本是委托創作的。

而悠悠影視對香蘭笑的控訴則有些繞,他們的意思是,香蘭笑的《宋妃傳》是根據委托劇本創作的,並非原創小說,因此小說出版屬於侵權行為。

再者由於後期編劇鄭歌的加入,鄭歌公開表示過小說《宋妃傳》抄襲了他創作的部分,傳來傳去,就變成了香蘭笑的《宋妃傳》抄襲了鄭歌的劇本《宋妃傳》。

李逵李鬼,一時眾說紛紜,讓人看不清楚到底是怎麼一回兒事。

“那關鍵就是,他們否認了,在編劇之前,有這本小說的存在是麼?”冰糖抓住了事情的關竅。

香蘭笑道:“是啊,這一切他們早就有心布排了,我卻不夠警惕,在我寫了十五集劇本後,他們突然要我去帝都開劇情討論會,當天晚上討論到十點後,製片人就拿了兩份合同要我簽署,說是要讓讓渡小說的遊戲開發版權,我當時沒看清楚合同上是另一家公司,製片人又催得急,我看授權期期限也就一年,說是到期後,會再另外簽正式的,我又不好意思拒絕,就簽了。”

冰糖道:“香蘭姐,你這不好意思,可是會把自己給搭進去的。”

香蘭笑道:“是,後來他們瞞著我,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這家公司又把版權轉讓回了悠悠影視,再加上他們和鄭歌的編劇合同,這一來二去的,不知怎麼,這遊戲開發就變成是根據影視作品開發了。我回去後不到半個月,他們發了三通聲明草稿給我,不是讓我聲明小說與電視劇無關,就是要我聲明劇本是獨立於小說創作的原創劇本,最後幹脆要我聲明,承認這小說並非原創小說,說是為了更好地進行電視劇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