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當巴塔耶說出“對於人來說,最重要的行動就是文學創作”這句話時,就把我逼上了絕路:要麼我不是人,要麼我是個死人,無法行動。既然我是人,又是一個還能行動的活生生的人,我怎麼能不寫?我沒的選擇。
最近讀到一個叫劉亮程的人寫的,全是最地道的農村的事情,狗啦、牛啦、豬啦、老農民啦。我一開始以為他是一位年過花甲的老右派,曾被發到農村去,天蒼蒼,野茫茫,心中無限感慨,所以想把自己的感受寫下來,後來聽說他是一位地地道道的村裏娃,不禁肅然起敬。他最符合過去為作者設的一個標準:要體驗生活。其實他根本不用體驗,在村裏扛把鐵鍁挖地,那就是他的生活。體驗生活是知識分子、作家的事,因為按照某種教條,知識分子的生活不是生活,所以才需要去別處體驗生活。
這種說法跟巴塔耶的說法可真是南轅北轍。按照巴塔耶的邏輯,寫作才是生活,做一般的事情,吃喝拉撒睡倒不算生活,至少不算重要的生活。不但知識分子的生活不算生活,老農民的生活也不算生活,隻有寫的生活才是生活。這個說法我喜歡,那現在全世界總共也就那麼幾萬人在生活,其他人都不過是行屍走肉而已。這也是我不得不寫的一個原因,我可不願意被巴塔耶打成行屍走肉。
二
遺憾的是,我的生活實在乏善可陳,沒有冒險,沒有犧牲,沒有嚴刑拷打,沒有英勇不屈。比起父母一代,我的生活實在不值得一寫。
那天,我最好的朋友、閨中密友對我說:“我媽媽受過刑呢。”我馬上開始忌妒她,因為我的爸爸媽媽雖然也是在20歲的時候就去了延安,但是他們一直在正麵戰場,跟大部隊,從來沒有去過敵後,所以也就沒有機會被捕受刑。
媽媽那天跟我說,她也差一點被派到敵後做地下工作,如果那樣,她的一生就會遠比現在驚險,而且沒準兒這個世界就不會有我了——因為她可能在1938至1949年間被捕、犧牲,而我是1952年出生的。
媽媽和她的一幫朋友去聚會了,緬懷他們的一個朋友,叫張露萍。他們曾經在一起受訓,因為張露萍是四川人,在重慶有親戚,所以被派往重慶做地工,後來果然被捕、犧牲。而我媽媽如果不是河南人,完全有可能被選中,那犧牲的就不是張阿姨,而是我媽媽了。
那天我們去參觀貴州深山裏的息烽集中營,我見到張露萍的名字赫然出現在展館裏,心裏一激靈,馬上仔細去看,看到她住過的牢房,看到她英勇就義處,不禁暗暗心驚。在裏麵左彎右繞,走到一個高樹森森的院落,迎麵是一麵爬滿青藤的峭壁,有一條石頭台階蜿蜒伸向地下一個石頭山洞,裏麵是各種刑具。導遊說,這就是當年革命者受刑的地方。有一種殘酷的刑罰是用紗布裹在受刑者血跡斑斑的身體上,審問時,往下撕扯紗布,人馬上就變成血葫蘆了,有時審訊完,人已奄奄一息。我沒敢多看,趕緊走掉了。
我有時會暗自思量,如果我受刑,會不會叛變。我不願意往下想,因為我不知道答案,也許會,也許不會,多半會。於是,我開始進一步思量,如果生在媽媽的年代,我會不會選擇參加革命,也許會,也許不會,多半不會,因為我遠沒有媽媽他們那代人那麼理想主義、浪漫主義。雖然我也向往浪漫主義,但是僅限於談戀愛,對於改造社會,我的現實主義多於浪漫主義。
三
東東(我那閨中密友)對我說:“我一直渴望為某件事獻身,可是找不到這件值得為它獻身的事情。”這話可真是經典,說出了我們這代人的心聲。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是要繼承革命先輩的事業,為偉大的中國革命獻身。我們有滿腔熱血無處揮灑。更讓人氣悶的是,青春期沒趕上正牌的革命,趕上的是一個荒誕不經的“文化革命”。最天真的人在這場革命中揮灑了他們的青春、熱血,卻帶著心靈的創傷匆匆走完一生的長途,不知所終。剩下的,像我這樣比較狡猾的,早早回到自己的平淡生活中,混吃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