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墨生休學了。
並在江岸附近小區租了個房。
在此之前或許是件大事,但現在葉墨生心中沒有任何波動。
記得前世自己曾在江岸邊有過留念,隻是一轉眼再也回不去了。
今世就當故地重遊吧。
十月中旬的天氣帶著涼氣
陽光還是那樣的耀眼迷人
卻沒有了溫度。
再也見不到那兩道美麗的風景線。
一個人挺好,挺好。
李煜,賤男這段時間罕見的沒有打擾葉墨生,盡管他們知道葉墨生是最需要安慰的人。
在別人眼裏葉墨生並沒有變化。
但李煜和賤男知道有那麼幾天,葉墨生就像開竅一般,換了一個人樣。
主動說話,調侃,還會笑。
或許是因為莫衣衣,是因為愛情。
或許因為別的。
手機收到一條信息,貌似有錢到賬了,葉墨生沒有心情看。
他感受到了前身的痛苦,不喜不悲。
理解了前身的與世長辭,世界那邊有她的身影。
可是自己呢,該去哪,該找誰。
一個在腦海,塵封。
一個在心裏,燃燒。
他不知道自己該幹什麼?
更不知道自己在幹什麼。
他不敢唱歌,他怕哭,但他每天沒人的時候,都會拿出那把吉他,輕輕的彈唱。
他不敢寫詩,他怕痛,但他記得很多很多,甚至以前背不太熟的。
他不敢想她,也不敢想她。
卻一刻都沒有停止。
他應該幹點什麼,讓自己忙起來。
他應該唱歌?應該寫詩?應該……
出於本能他拿起了筆,寫起了網文,他骨子裏是個作家,一個撲街作家,雖然他並不勤奮,但他隻斷過一次更。盡管寫了好幾本書,寫了幾百萬字,盡管寫一本撲一本,但他還是寫下去,一本一本完結。
他的父母不理解罵他:寫書有什麼用,不好好學習;
他的同學打趣他:成神了記得燒給大夥們看。
他仍然不顧一切的寫書。
因為愛好,也因為生存。
他記得自己第一次接觸網文是在高三。
他第一次知道在這個世界還有那麼一個神奇的角落。
你可以暢想,上天入地,今生前世,古今中外。
你可以謾罵,可以指責,可以抱怨,可以發泄。
他喜歡上了那個角落,喜歡那一個個由作者創作的世界。
光怪陸離,無比神奇。
某一天,有一句話在耳邊回響:你也可以創造一個世界,一個屬於你的世界。
這句話像是有魔力一般把他深深的吸引住了,於是他陷入進去了,成為了一個作家。
每天深夜等老師走了,同學睡了,偷偷的爬出圍牆,拿出自己中午或者晚上省下來的餐錢,上一個小時網,隻能上一個小時,除非他一天不吃飯,把白天課堂上寫下的內容一個字一個字的敲進電腦,直到成為文字。
他從一開始的一個小時500多字到後來,一個小時2000多字。
從第一個收藏,第一張推薦票,到第一個讀者,他的心都砰砰的跳。
他感覺到了活力,感覺到了生命的意義。
如果劃分他的高三生活,隻有兩件事,寫書,讀書。
寫的是,讀的是高三理科。
高三第一期期末,成績慘不忍睹。
他被請家長,萬幸的是寫的事情沒有曝光,但他被打上了網癮少年的標簽。第二學期他被嚴加看管,就這樣,他的第一本書,幾個月的心血,寫了20多萬字突然間斷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