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做我的助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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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雨微拿著劉芸給她裝的兩小罐鮮筍,依依不舍地離開了她生活了十八年的房子。

盡管付雨微十分不舍,可已經到了餐館的營業時間,她不想影響爸媽經營的小生意。

她知道她的養父母隻有經營麻辣燙店這一個營生,若是店裏生意出現損失,二人會感到焦慮的。

另一點就是。付雨微今天出來的事,沒有跟王雅嫻交代。

昨晚發生了那樣不愉快的事,付雨微今天不是很想跟王雅嫻說話。幸好她今天出門的時候,王雅嫻已經先她一步出門了。

付之恒和戚雨萌也都分別有事情,並沒有在家呆著。付雨微從付家離開的時候,家裏隻有傭人在。她隻跟傭人說要出門逛街,沒有透露太多。

付雨微不想要讓付家人知道她回來看她養父母,更不想讓他們知道她給了她養父母的錢還買了很多東西。

按理說。無論是她給養父母的錢還是買的東西,都是付雨微自己賺的錢,沒必要顧忌他們。

但那是正常人,正常父母的思路。在付家,女兒是父母和家族的所有品。

她賺到的錢可以不分給付家,但若是想要花到別處,還是這樣大的手筆,那是必須要經過王雅嫻的。

越有錢的人越摳門這句話,付雨微在進入付家後是徹底理解了。

她覺得自己今天做得沒錯,即便王雅嫻和付之恒一起批評她,她也不怕,也會據理力爭。

但付雨微隻是不想給自己的養父母招罵名,被付家的人說他們沾有錢女兒的光,別有居心。

她的養父母不該遭受這樣的冤枉。

而在之後的日子裏,她有很長一段時間都要呆在劇組。若是付家人對她的養父母產生什麼誤會。發生什麼衝突,她也無法第一時間站出來保護。

付雨微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今天她回家的事,還是不要讓付家人知道比較好。

她出門時從管家那裏打聽到,她爸早起去了機場,要出差一段時間;戚雨萌去錄一個節目,要錄到半夜;她媽出門跟太太們打麻將了,要到晚餐時間才能回來。

付雨微想著隻要她在晚餐前回去,就能避免被他們知道今天她出門的事,不會引起懷疑。

臨走之前,劉芸興匆匆地為付雨微裝鹹菜。可她裝到一半便立刻自嘲道:"你這樣拿鹹菜回家,被付家媽媽看到了,會覺得我們太小家子氣了吧?"

付雨微連忙道:"不會的,我不會讓她知道的。後天我就進劇組了,我會把鹹菜帶進劇組的。正好下飯。也不知道劇組的盒飯我吃不吃得慣。"

劉芸聽到付雨微如此說,笑著放下了心,給付雨微裝走了兩罐鹹菜。

回程付雨微在商場買了兩套衣服,將鹹菜藏在了裝衣服的袋子裏。一來是圓了早上自己離開家時,對管家說的上街買東西的謊;二來是可以很隱蔽地將鹹菜帶進付家,不被任何人察覺。

進入付家後,付雨微掃了一眼客廳,沒有看到她想要找的那個身影。

剛好管家從二樓走了下來,付雨微問管家:"靈兒在哪個區域做事?"

管家似乎沒有聽懂:"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