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五百八十八節 異子之科(2 / 3)

劉徹卻是微微笑著,望著周亞夫,他需要的就是周亞夫的這個背書。

同時也是借此機會,告訴那些反對者:別嘰嘰歪歪了,你們的反對是無效的。

當然,話不能說的這麼直白。

“長平侯所言,朕會考慮的……”劉徹淡淡的道,將這個事情暫且擱下,再怎麼說,周亞夫現在也致仕了,在國政上詢問他的意見,這是尊重老臣。

但聽從他的意見去做決定,這就是在抽現任三公九卿們的臉了。

所以得先放放。

過幾日再在朝議之中付諸廷議,但有了周亞夫這一出,這個決議十之**是要被通過了的。

屯墾團在西方的複製也是一定的!

而且,比起最初建立這套製度的時候,今日的漢室已經有了足夠多的經驗和預案來應對各種突發條件。

倒是這移民有些困難。

所以,劉徹尋思著得讓晁錯來背一個鍋了。

劉徹已經決議打算加強商君變法的遺產異子之科製度的程序與執行力度。

什麼是異子之科?

這是商君變法留給中國的最大遺產之一,另外一個就是二十級軍功勳爵名田宅製度製造的耕戰係統。

所謂異子之科,就是商鞅變法之時發布的第五條法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

這條法令的意思就是:假如百姓家中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成年男子還沒有分家獨立生活的話,其賦稅倍之。

這是商君在走遍整個三秦大地後,對當時秦國社會和家庭開出的一劑猛藥。

並在隨後,第二次變法中強化了這條法令,嚴格規定禁止父子、兄弟同居,將家庭的人口限製在五人以內(不包括未成年孩童),這就是秦漢以來,被廣為推崇的一夫狹五口而治百田的家庭結構!

當年劉邦在沛縣耍流氓的時候,留下的那些故事就足以證明,在秦代,成年男子是一定會分戶的。

不然,後來劉邦也不會對劉太公說什麼:始大人以為臣無賴,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這種擺明了就是要炫耀的話了。

而漢承秦製,自然也繼承了這些相關製度與法令。

迄今為止,漢家社會的主要結構,依然是以夫妻為核心的小家庭模式。

這也是主流社會所稱讚的‘一夫狹五口而治百田’模式。

但隨著時間推移,特別是隨著元德以來,生育率的增長,這一模式正麵臨著挑戰。

當越來越多的年輕人開始長大,他們的父母開始憂慮的發現,能給兒子們提供的出路似乎很少了。

這也是秦漢時代,民間的憂慮所在。

知道為何秦漢法律雖賤贅婿,恨不得將贅婿趕盡殺絕,但贅婿卻怎麼殺都殺不絕嗎?

就是異子之科的法律在作祟!

一對夫婦,若是勤勞些,運氣好,一生很可能養大三個甚至四五個孩子。

倘若不幸其中全是男孩,那麼這對夫婦恐怕就要瘋掉了。

按照法律,男子始傅之歲就應該分戶別居。

但,他的父母卻沒辦法為提供居住之所,也不可能把家中僅有的那點土地分給他。

怎麼辦?

隻能入贅!

大部分贅婿都是這樣產生的!

而如今,在廣袤的中國腹地,關中、三河以及梁國一帶,這樣的情況已經愈演愈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