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我有點兒發愣,本來我覺得段韋健不可能會作出這麼傻的事兒。
可現在連小賣部的人都證明了他拿著章平的一百塊錢去買了一包煙,物證已經有了,也就是說這盜竊案幾乎有了結果。
我們寢室的幾個人和段韋健終究沒有多少兄弟之間的感情在,隻是因為當初開學時候被安排在了一個寢室,所以不太願意看到段韋健被認作是小偷。
更何況從我接觸段韋健的這段時間下來,我相信他不是一個會隨便拿別人東西的人,哪怕缺錢,他也不會選擇去偷竊。
有幾個來看熱鬧的同學在聽到輔導員帶來的結果時,他們都說知人知麵不知心,沒想到段韋健是這樣的人。
這時候,章平也從他們寢室來到了我們這兒,臉上帶著讓人捉摸不透的表情,似笑非笑的,讓我看得很不舒服。
“章平,你是失主,結果出來後,學校想征求一下你的意見,但這件事畢竟影響不太好,還是希望你酌情處理,不要去公安局立案。
當然了,該有的處分我們也會給予,除了還給你錢以外,即日就會送段韋健回去,並扣除軍訓這塊的學分,你看這樣好不好?”
輔導員朝章平說道,大家的目光也都注視著章平,我也想看看章平會怎麼處理這件事。
就在這時,章平說道:“輔導員,我覺得這件事還是交給警方處理比較好,段韋健平時在學校裏就鬼鬼祟祟的,我認為他不是初犯;
還有,有同學反映說段韋健總是在寢室抽煙,在訓練的時候也抽煙,同學們的意見都比較大,所以,為了給他一個教訓,還是送派出所比較好。”
輔導員的眉頭一下子就皺起來了,其實在學校這個層麵上,是本著育人的理念,但如果送到派出所,那或多或少會造成社會上的輿論,並且對當事人學生來說也會造成不良的身心方麵的影響。
聽到章平的這個回答,有些人說就應該這樣,有人覺得這樣還是過了。
我沒想到章平會把段韋健推上斷頭台,隻是以章平的做事方法,他有這個決定也是情理之中。
然而,我卻始終有個疑惑,段韋健不可能蠢到這種程度,拿著章平的錢去小賣部買東西,既然他的錢包裏麵有一百二十多塊錢,那麼為什麼不用他自己的那張,而且就算用了,他也可以說他本來就帶著兩百多塊錢,何必自己露餡給別人看?
我越想越覺得不對勁,看沒有人幫段韋健說話,這會兒我就打斷了章平和輔導員的對話:“輔導員,段韋健他承認自己偷了章平的錢沒?”
我這話一出,章平頓時就不樂意了:“怎麼,證據確鑿,他不承認難道就能說明不是他偷的麼?那殺人法還否認殺人呢,難道這樣就不用定罪?”
我直接忽視了章平的話,定睛看輔導員。
輔導員搖了搖頭:“段韋健還不肯承認是他做的,可他又沒有解釋他自己怎麼會多出一百塊錢,他默不作聲,應該是默認了。”
我屈了屈眼睛,曾經在高一高二的時候,我也跟段韋健差不多,平時在班級裏除了跟潘一強聊幾句,與其他人基本上不說話,每天上課睡覺,考試考的很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