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決定收拾行李回到沿海城市,這件事情從此以後再也和我們無關,不過回到房間裏的時候,我推開房門的一刹那,王若涵就說:“最後的結果是什麼呀?為什麼我的閨蜜要殺死自己的丈夫?”
說到這裏的時候,其實還有另外一個原因,我一直難以開口,就是他們平時的生活當中有著奇怪的興趣,尤其是花香的丈夫。
在地下車庫的時候,我發現了很多嚴刑拷打的道具,後來才知道這些東西其實就是花香香丈夫購買的,用在花香香的身上而已。
花香香從來都不和王若涵一起洗澡,實際上這是有原因的,因為這個女人的身上有很多的傷痕,他們在行房的時候有一個樂趣就是在拷打當中痛並快樂著。
所以這個女人也不會出現在公共洗浴中心。
但是花香香的丈夫這種興趣越來越嚴重,沒事拷打就越來越狠。
在實在忍受不了的情況之下,花香香才殺了自己的丈夫。
這才是這個事件的始末。
我們收拾好東西之後就坐著大客車往沿海城市走,回到家裏之後不到幾天就傳來一個新聞,說是燈塔,每到夜晚就會出現鬼魂,這種事情,到現在為止也沒有人說破。
放下了手中的包子,喝了一碗王若涵幫我熬的粥。
還是自己家的飯比較好吃。
王若涵一邊吃飯一邊問:“這個報紙到底怎麼一回事?那個男人的魂魄不是被你消滅了嗎?為什麼還會鬧鬼呢?”
我笑了一下,回答道:“其實有一個衝突你一直沒有想到吧,既然花香香殺死了自己的丈夫,為什麼對方沒有去報警?”
王若涵對我發了一個白眼,說:“你這不是廢話嗎?人家殺了人怎麼可能報警呢?那豈不是自投羅網啊!”
我笑著搖了搖頭,如果正常情況下確實是不應該報警,但是花香香的丈夫在床上采用暴力的手段和對方進行不正當的交易。
在這種情況下,就是說把對方反殺了,也屬於是正當防衛。
哪怕是真的報警了,判處有罪也僅僅是拘留幾天而已,畢竟是自己受害的那一方。
作為花香香來說,不可能連這一點知識都不知道。
所以花香香之所以不報警,是另外還有一個原因。
至於這個原因我就決定不和警方說了,因為當時的死者可並不是僅僅隻有一個人,何況花香香聽說現在已經死了。
據說在我們回程的路上,花香香就趁著別人不注意在監獄當中自殺了。
所以這件事情也算是完全的結束,既然當事人都不在了,也沒有什麼可追究的。
不過事情我還是要說一下,在那個燈塔當中的靈魂,除了花香的丈夫之外,還有另外一個女孩子的靈魂。
還記得我當初在燈塔睡覺的時候,感覺有一個女人爬到了我的身上,在我耳邊吹氣,而這個女人就是死去的第三人,隻不過到現在為止屍體還沒有找到。
也許是已經沉入大海當中,也許還埋藏在那一片沙灘裏麵,不過現在已經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這個女的其實就是花香香的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