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發現的東西是一台替換錄像機。
那是在我離開鄰居房間之前發現了一個東西,當時我都已經走出了這個房門,可就在這個時候突然感覺到後麵有什麼東西在閃光。
於是我就回來看了一圈,結果發現在窗戶的下麵有這麼一個白色的窗簾,將原本的牆壁蓋得嚴嚴實實,如果不仔細看的話根本就發現不了,這白色窗簾和牆壁基本上是同樣一個顏色。
而且窗簾四周還用釘子釘在牆壁裏麵。
我伸手直接把窗簾給拉了下來,這個時候就看見在窗簾的裏麵有這麼一個黑色的盒子,上麵正在嗡嗡作響,摸上去還發熱。
一開始我以為是前一個住戶在離開這裏之前落下的東西。
但仔細一想也不對勁,畢竟這個鄰居家因為沒有住客,所以早就已經停電停水,不可能有任何的電子產品在這個房間裏繼續運作,果然拿出來之後檢查一下這個黑色的盒子,發現這是一個新型的播放機,裏麵是用充電電池來進行播放的。
我打開這個播放機之後,就發現這裏麵還連接了這麼一個信號天線。
這東西我不太懂。
但是我發現這裏麵有這麼一個光碟,光碟當中所錄製的東西就是新聞聯播。
看到這兒我明白了,一定是有人用這個機器安在了鄰居的家中,並且利用了信號幹擾器,將我家的電視節目幹擾成了對方自己播放出來的節目。
這句話說我昨天所看到的新聞是假的,是對方動了手腳之後製作而成的。
想到這兒的時候,我就想起昨天新聞廣播當中那個女主持人,恐怕那個紫色頭發的女主角也是假的。
但我想不明白對方這麼做的目的是什麼?
就是為了讓我在新聞當中看到鬼故事,嚇唬我一下?
我現在這個城市當中沒有什麼朋友。
因此也不會有朋友在我麵前搞什麼惡作劇。
對於這種情況來說,我也十分的不理解,我回到家裏之後研究半天,也沒研究明白對方的目的所在。
如果說要報警的話,現在根本就滿足不了條件。
我默默的把這件事情和昨天貼的廣告畫上了一個等號。
一整天的時間,我都把這件事情慢慢的遺忘,也沒出現什麼麻煩,所以就當做一場惡作劇也好。
到了下午3點多鍾的時候,我和王若涵重新去一趟商場,在昨天我們在商場當中買了一樣東西,但是沒有貨,先交了定金。
據說今天貨物就到了,早上商店的營業員就給我打個電話讓我去取。
那是這丫頭的連衣裙。
我穿上了鞋,然後就慢慢的走去樓下,按照之前的約定,很快我取了衣服,隨後就準備回家,可就在這個時候我突然間想到昨天晚上的那條路。
想到這裏的時候,我的好奇心就特別重,決定我今天再走一遍。
於是我幹脆放棄陽光大道不走,直接走昨天晚上的羊腸小道。
這一次進來的時候,是三點多鍾,天氣還比較亮。
昨天晚上那種恐懼的氣息蕩然無存,我一個人大步的走著小路之上,這個小鹿真的很少有人走,就算白天也依舊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