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奇葩的案子(1 / 2)

第四十五章奇葩的案子

p.s:張成、鄭秀賢由書友阿拉納克、音棋i兩位書友友情出演。

此案件真實事件改編,絕無任何誇大!

以下正文。

……

“好吧,我錯了。”林滄道歉道的相當幹脆利落。

有求於人,態度必須端正。

“哼。”李知恩傲嬌的哼了一聲,“認錯態度挺不錯的,那麼我就原諒你了。”

“好嘞,謝謝知恩醬!”

“咦惹……知恩醬什麼的,好惡心啊。”

“哈哈哈。”林滄大笑起來。

“行了,不和你了,你吃飯去吧,我先掛了。”

“行。”林滄臉上帶著笑意應了一聲,掛斷了電話。

起身去吃午飯了,吃過飯還要趕回國的飛機。

林滄本來是打算多待幾的,但是那個案子可等不了。

林越指名道姓讓林滄來處理這件案子,林滄也沒辦法。

不過聽時承,這個案子應該不是很難處理。

……

下午四點多,林滄回國之後馬不停蹄的趕到了律所。

主任辦公室。

咚咚咚。

林滄敲了敲門。

“回來了?”時承見到是林滄,笑著道。

“難得出趟國,直接就被我大哥趕了回來,我真的是。”林滄無奈的搖頭道。

“哈哈,你的緋聞我都知道了,你子倒是挺厲害啊。”時承笑著拍了拍林滄道。

林滄臉一黑,怎麼連這家夥都知道了?

這個信息時代能不能給人一點兒隱私了?

“有很多人來咱們律所的微博下麵留言,你和那個Sunny到底是……?”

林滄嘴角微抽,連特麼他工作的律所都能找到,這群沙雕網友也忒優秀了點?

“讓公關部澄清一下吧,我和Sunny隻是朋友關係,沒有半點兒關於愛情的雜質。”

“得,失戀一次,愛情都成雜質了。”時承失笑著搖了搖頭,“我會讓公關部去處理的。”

“喏,你哥給你指定的案子。”時承拿著一個文件夾遞給了林滄,“刑事類案件,你的當事人是原告人。”

“這熟悉的原告人,已經好久沒人找我打刑事類官司了。”林滄砸吧著嘴道。

時承無語的翻了個白眼。

“誰讓你打刑事訴訟全部敗訴?”

原告人和原告看似一字之差,實際上所蘊含的法律意義卻是完全不同的。

原告人相對應的是被告人,這是刑事案件的特稱。而原告對應被告,用於行政案件、民事案件當中。

一字之差,意義卻大不相同。

“被告人的律師哪家律所的?”林滄一邊看著文件一邊問道。

“法院指派的。”

林滄動作一頓,抬頭看向時承。

法院指派律師算是刑事案件開庭時的特色吧,有些人著實沒錢請律師,出於法庭的公正,法院會指派律師來幫請不起律師的人打官司。

法院指派的律師大部分都是新人律師,也有一些法院自己的律師,不過這樣的律師很少會被指派罷了。

“合著被告人還是個窮光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