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都要好好的(2 / 2)

所以她才一聲不吭地喜歡了莫山山這麼多年,所以就連給莫山山寫情書,她也不敢寫上自己的名字。所以最後的最後,她寧願一死,也不願做傷害別饒事,更不願意麵對知道自己的秘密以後的莫山山。

盛夏和莫山山以及莫貝兄妹倆,關係好的就像一家人一樣。莫山山是屬於那種太陽般溫暖大男孩類型的人,學習刻苦成績優異,一直是家長和老師們的驕傲。

盛夏一直都把莫山山當成自己的榜樣,當成自己崇拜的偶像。在莫山山考上聖城最好的大學“聖大”的時候,盛夏也在心底暗下決心一定要拚命學習,爭取來年也要考進聖大,這樣她和莫山山就又能在一個學校了。

莫山山對盛夏是怎樣的感情,盛夏並不是很清楚。她一直覺得,比自己大一歲的莫山山對自己,應該就像對莫貝那樣,是把自己當成妹妹來看待的吧。

每當盛夏和莫山山成雙入對地出入學校的食堂和學校的超市這種公共場合的時候,如果遇到了比自己高一屆的學長,他們經常會開玩笑“莫山山,你子眼光不錯嘛!這妹子姓甚名誰,還不趕快給哥們介紹一下”之類的。

每當被誤會的時候,盛夏總是一邊騰地一下就羞紅了臉,一邊後悔自己怎麼沒有把莫貝一起叫來。有莫貝在,盛夏和莫山山的一路同行就變得合情合理多了。

幸虧他們隻是開莫山山的玩笑他眼光不錯,而不是他豔福不淺。否則的話盛夏那張紅的火辣辣的臉,難保不會直接朝著發高燒的走勢發展下去。

麵對同班同學的調侃,莫山山總是微笑著不置一詞。盛夏不知道他是像自己一樣不知道什麼所以沉默,還是擔心越描越黑呢。

無論如何,“眼光不錯”這四個字應該算是褒義詞才對。交朋友也要有好眼光才行,否則遇人不淑後患無窮。這不僅是在誇獎莫山山眼光好,也是在間接地誇讚盛夏的意思。

如此一想,盛夏心稍安。

在林阿嬌還沒有和莫山山一起考進聖大,還在向日葵一高讀書的時候,林阿嬌一直都是被全校公認的校花,而莫山山則是被全校公認的校草。

按理來,校花和校草本來應該是造地設的一對才是。莫山山身高將近一米九,林阿嬌身高一米七,他們站在一起簡直是郎才女貌,般配的不能在般配的一對了。

盛夏不明白錢多多是哪根筋搭錯了,還是她眼神不好使或者腦子有問題,她竟然會把盛夏當成自己的情擔

還是錢多多因為懼怕林阿嬌,所以把自己對林阿嬌的怒火,都轉移到了相對比較好對付的盛夏身上呢?

還記得林阿嬌和莫山山就要離開家鄉,去聖城大學報到的前一晚上,盛夏、林阿嬌、莫山山和莫貝四個人,在學校附近的一家飯店裏吃飯,為即將離開的兩個人踐校

喝得微醺的林阿嬌開玩笑,“盛夏,我走了以後,就把校花的位置傳給你了,你一定要釣個校草回來。”

“還有我人雖然離開了向日葵一高,但是心還在。日後倘若有人欺負你,就馬不停蹄地打電話給我。就算白我沒時間回來,半夜三更我也一定會找時間趕回來替你擺平。”

那一夜,盛夏和林阿嬌、莫山山和莫貝四個人,整整喝了四箱啤酒,結果醉倒一片。

那一夜,盛夏不知道自己是怎樣回到宿舍的。隱隱約約中,她隻記得喝到酣處的四個人絮絮叨叨地重複著“聽見沒有,你要給我好好的。我們大家都要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