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1章 魔杖是第六根指頭(1 / 3)

朝陽噴薄,晨曦的光暈斑點著寧靜的夜色,在這個晨昏朦朧的時刻裏,幾點暈光穿透了圖書館的落地窗,灑落在旺斯的身旁,化作如潑墨了的水彩畫,流露出愜意的暈染時光。

暈染,是一種意境,是介似朦朧與現實之間的風情,若

萬物有靈,在一個傑出的藝術家眼中,一切都可以是有生命的,無論是樹木、花草、石頭,又或者如書桌、木椅、梨子,還有,書。

當旺斯睜開雙眼的時候,他的麵前就正飛翔著這樣一本揮動金色翅膀的書,為他指引了方向與光明未來的《靈魂》。

而旺斯靈魂的金色翅膀,早已在一夜的冥想裏,徹底融合進靈魂中隱藏起來,除非某些特別的時刻,或者是順應旺斯的呼喚,否則再不會出現在人們的視野。

此時的旺斯還並不知道自己的靈魂那雙金色翅膀能夠顯現,也完全不知道這件事。他隻以為那是自己靈魂內的事情,並不為人知道。

反倒是他睜開的雙眼前,那個歡快飛舞的《靈魂》,更讓他覺得稀奇,又或者更準確的說,是一種感動。

藝術家喜歡接觸美麗的事物,而人類,反倒是藝術家眼中相對醜陋的存在,必定人心紛雜且險惡,不如動物或植物那般安寧、簡單、美好。

許多藝術家都更習慣為一件物事或可愛的動物而著迷,精心照看與養育,卻對所謂應酬和社交,嗤之以鼻,不屑一顧。

記得曾經有一位脾氣以直爽聞名的老藝術家曾經說過一句話:“想讓我和一群『人形的腐屍』在一起吃飯,癡人說夢!”

旺斯在藝術界隻算是一個新人,但終究是藝術界的人,所以盡管他有禮貌也溫柔,但對這個世界裏的普通人,其實也和那些個藝術家沒什麼不同。

專業的人,永遠都隻看專業人士順眼,而對其他人當作不存在。

除非,是一名偽藝術家,才會熱衷於應酬和社交。

這也是為什麼畫出天價畫作《向日葵》的梵高一生落魄,而用槍結束了自己的生命。

當然,也有其他藝術家,如貝多芬、肖邦,他們都成名豐盛,而沒有衣食落魄,可是呀,也同樣不接觸社交,把生命裏幾乎全部的時光都揮霍在專業領域的追求上,貝多芬因此而瞎了雙眼仍契而不舍,直到生命的完結;蕭邦則是在失去愛情後徹底孤獨了整個人生來孤傲的獨自一人,把全部的時光都投入進了音樂藝術的創作中,正因為他們都有著這樣子對藝術近乎虔誠的執著與依賴,當然脫不開深深的喜歡,所以,才能在生命的盡頭時,依然努力其中,不死不休。

他們是偉大的。

但也同每一個藝術家一樣,都有著一顆美麗的、善良的、柔軟的心,這是成為藝術家的先決條件,否則,就無法感知到這個世界裏的美好,那樣一來,也就不可能創造出溫暖別人心靈、照亮別人方向的曠世巨作。

旺斯一直為身為一個藝術家而自豪,因為這代表的含義是善良與美好,正如玫瑰為女孩子們喜歡是因為其代表的寓意一樣,這也是一種寓意的勳章。

“您好,請問,您就是「靈魂」本身嗎?”旺斯小心翼翼的詢問它,隻是有關稱呼,該稱呼小精靈?書靈?還是別的什麼呢?

感覺都像是標簽一樣的東西,不太尊重人,不夠表達友好,最後,旺斯幹脆用書名來稱呼它了。

《靈魂》瞪起一雙隱藏在名字裏的小眼睛,揮動金色翅膀上下翻飛的朝旺斯問好,好像在說“是呀是呀”的。

旺斯開心的笑了,“哈!果然,你能聽得懂我的話!”

《靈魂》歡快的繞著旺斯飛了一圈,然後再次回頭麵前,更歡快的上下舞動著,表達著“是呀是呀”的歡快情緒。

“知道嗎?我真的超感謝你的!若沒有你,沒有你身體裏的知識,我可能很快就要被趕出學院,餓死街頭了。多虧有你,讓我成長,您真是我最好的朋友!”

《靈魂》歡喜的又是圍著旺斯飛了好幾圈,最後把整個身體都輕輕蓋在了旺斯腦袋上,感覺就好像小孩子騎在大人的肩膀上那樣,充滿了興奮著的幸福。

旺斯也好開心,雙手朝上捧著它,從地麵上爬起來,繞著圖書館的圓形過廊,跑了大半圈,直到圖書館外響起了即將開課的鈴鐺聲,旺斯才不得不停下了意猶未盡的玩鬧,把《靈魂》從頭頂放下來,抱著它對它說:“靈魂,我的好朋友,晚上我再回來陪你玩好嗎?現在,我要去上課去了。”

《靈魂》很乖巧的點著頭,然後不用旺斯幫忙,揮動著小翅膀,自己飛到了天花板原先的地方,安靜下來,成為了看似普通的裝飾品。

旺斯朝著它微微一笑,然後拿起那隻巨大的魔杖,走出了圖書館。

這一次,旺斯能夠清楚的感覺到,自己的精神力,在靈魂的覺醒下,真的已經源源不絕了。

——

再次來到貝吉塔老師的課堂上,開課的言語變得很簡練,除了提醒大家要集中注意力去感知魔杖繪畫時,每一筆落下時的消耗和線條的關係,並再次說了精神力對亡靈召喚術的重要性,是基礎,更是不可忽視的核心關鍵。

繪畫開始了,所有人都似乎默契的看向旺斯一眼,眼神裏充斥著恥笑。

隻有兩個人的眼神並沒有這樣,一個是查理,這位膽小卻溫柔的女同學,雖然有點飛機場……但瑕不掩瑜嘛。

另外一個,則是即讓旺斯感覺奇怪又似乎沒什麼好奇怪的小醜菲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