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那一個我曾經喜歡過的人(2 / 2)

真是那個,那個……

林宇說了一句,言簡意駭,正色道:“一個字,賤。”

這紅顏哈哈笑了,是那種捧腹大笑。倒是露了牙齒來。

雖然說女人嘛,要做淑女,這樣才討人喜歡,不過她倒是覺得,一些女生連自己喜歡的人都不敢表達,輪到別人走了,有了新的伴侶,才很後悔的樣子。這不是淑女,這是悶騷。

自己倒是不在意淑女不淑女的,就算是笑,也要露出牙齒來。這才是真性情。

她的牙齒很整齊,很白,她長得也是清秀。她叫做許清秀。名如其名。

穿著白裙子,很是有種難以言說的韻味在裏麵。

林宇躺在草地上,看著藍藍的天空,不知在想些什麼。

或許,自己以前有喜歡過的人吧。

在初中的時候,有過一個女生,很刻骨銘心的感覺。

那時自己的成績照樣是名列前茅,那個女生也是。

她好像是班長吧,梳了一襲馬尾辮。

當時自己倒是很青蔥懵懂的,是位好好少年,雖然偶爾也看看av,但起碼內心是純潔的。很多兄台其實都是看過。

他和她產生了交集。

很是溫馨的小愛情。

下雨,雨很大。

人走完了,隻留一個她和他。她手足無措。

他把傘給了她,自己頂了校服就跑了。

她笑了笑,很開心。

下一次下雨,他道是又要下雨了。正被雨淋了一會兒。

一把卡通傘就撐到了頭上,是她。她說:“不要感冒了。”

他笑了笑。就兩個人一起打了傘走了。

後來,順理成章的在一起了。

一起學習,一起討論,一起放學回家。

那時候的班主任老師是個渣滓,見了這情況,叫了家長,並把他們通報批評了一頓。

兩人漸漸的轉成地下戀情。

又過了好久好久,真的是好久啊,林宇那天拿了東西,去她家找她。

她之前家裏並不是很好。

後來不知怎麼的,忽而變得有錢了。

他走到門口,看見院子裏,他正在跟一位西裝男接吻。

他心裏一下被什麼東西堵住了一樣,背後的白玫瑰被雙手捏的支離破碎。

她走了過來。

他問:“為什麼?”

她冷淡道:“你以前說過,一個人總要為了自己,做一些事情,要學著改變,要學會放棄一些不好的事物。我現在,做了。”

他呆道:“為什麼?”

她冷笑道:“你覺得,我變漂亮了,好看了,有錢了,還會喜歡你嗎?你穿的這麼土鱉,誰會喜歡你這個土老凱啊!”

他傷了痛了慘了悟了明了。

紅顏知已問道:“你怎麼了?”

他苦笑道:“想起了一個不該想起的人,那一個我曾經喜歡過的人。”

紅顏知己問道:“是誰啊?”

他臉上落寞之色一閃,然後又輕鬆道:“不知道,我根本就記不起她的名字了。就像她從未把我放在心上一樣。或許,我從一開始,就不該喜歡她。”

紅顏知己看著他道:“都說初戀是一個人人生中最美的事物,但我看,你卻蠻不好的,還有點失落啊。”

哪有啊,我沒有。

有啊。

不再說話,她也俯下身,躺在草地上,跟他一塊兒抬頭看天。

兩個傻子。

有些人總是像裝淑女,可是再怎麼都是學不會。

有些人看起來不是淑女,往往就是淑女。

就像許清秀一樣。

什麼狗屁大道理,狗屎一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