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要忙的事情很多!(1 / 2)

“好..你在這裏稍等一下,我去找總經理商量,很快就回來!”

黃經理起身,興奮的離開了辦公室。

李琛拿起手機,沒事津津有味的刷起了微博,忽然,手機震動了,一個電話打過來了。

這電話號碼,李琛還有點印象,是網聽雲公司的人。

按下接聽鍵,一道珠落玉盤的甜美聲音傳來:“您好先生!還記得我嗎?”

“記得,有什麼事?”

“我叫小悠,您怎麼稱呼?”

“我叫李琛!”

“李先生你好,我是跟你商談簽約事情,上次你說你希望你的歌曲不收費,還有不參加任何活動的事情,我們公司已經同意了,所以,李先生,你願意簽約我們平台嗎?”

李琛想了一下:“可以!沒問題!”

“那好,你的TT號是多少?我們做一下詳談!”

“54022...”李琛念了一下TT號。

對麵記下後,掛掉了電話,沒一會兒,TT號傳來加好友信息,李琛當即加了好友。

小悠:“李先生,我想請問一下,你願意跟我們網聽雲簽署獨家藝人嗎?我們會根據你給我們平台帶來的流量,給你支付相應的簽約金與歌曲版權費,若是有人把你的歌曲用作商業用途,我們公司會給你提供法律援助!”

李琛想了一下,回複:“獨家就是以後,我的歌曲,都隻能在你們平台發布?”

小悠:“嗯!那樣,我們平台會給你很多的推廣資源,你若是與別的音樂平台也簽約,到時候資源方麵,肯定給的不多!”

“簽約多久呢?”

“一般三年!”

“那我的歌曲,別的平台是不是聽不到?”

“不是,可以的,不過那些平台需要在我們公司買版權,版權費用,會支付五成給你,我們公司要扣取五成!”

“那我的歌曲版權,豈不是在你們公司了?”

“這不是的,版權還是在你手上,你的歌曲,相當於交給我們公司代理,你可以這樣理解!”

“好吧,我明白了,簽吧!”

李琛沒想那麼多,他隻要歌曲有個發布平台就可以了,而且網聽雲平台現在也是幾大APP音樂平台之一,在網聽雲火了,一樣能火遍網絡,或者大街小巷。

小悠:“我現在立馬去擬定合同,然後給你傳過來,你若是覺得沒問題,合同打兩份,簽字郵寄就可以了!”

“行..”

聊完了,李琛繼續刷著微博打發時間,差不多四五分鍾,黃經理回來了,一進入大門,便道:“李先生,總經理已經同意了你說的事情,可以答應給你送一輛蘭博基尼跑車,不過你要簽署一個協議,這協議就是半年之內,每個月直播時間不少於五十個小時,不知道李先生是否同意!”

李琛想了一下,感覺五十個小時不多,爽快點頭:“行!”

“那你稍等一下,我現在去準備協議合同還有工會合同!”

黃經理又離開了辦公室,差不多十五分鍾左右,黃經理又回到了辦公室,手裏拿著兩份工會合同與兩份協議合同,在李琛身邊坐了下去,將合同遞給了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