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

林安暖一進入林家客廳,林語星和她的繼母陳紅已經坐在沙發上,正等著她。

“喲,這當了陸家少奶奶就是不一樣啊,還讓我等了那麼久!”陳紅故意譏諷道。

林語星也冷笑著說道:“什麼少奶奶啊!不過是伺候那個植物人的保姆罷了!哼……就是這個頭銜,還是我賞給你的。”

林安暖心中怒火燃燒,不卑不亢說道:“如果你想要當少奶奶的話,你自己可以去。”

陳紅從沙發上站起身來,揚手就朝著林安暖的臉上甩了一耳光,打得林安暖的臉火辣辣的疼。

“賤人,誰準你還嘴的!你難道忘記了你的身份嗎?不過是賤種罷了!你還給我狂起來了!就算是名義上是陸家少奶奶又如何?沒有任何儀式,沒有任何結婚證書,不過是我們林家送出的一條替罪狗罷了。”

林安暖的手掌緊緊握,努力的在忍,不讓眼淚掉下來。

她不想要當著這些人的麵哭。

當年,陸修宇秘密交往的人不是她,而是她的同父異母妹妹林語。

但當年出了那檔子事,讓陸修宇成為了植物人。

陸家要林家交出罪魁禍首,也就是當時和陸修宇交往的人。

她的後媽陳紅怎麼可能會讓林語星受苦,所以就需要一個替罪羊罷了。

陳紅利用媽媽的醫藥費,而且將媽媽藏了起來,逼她承認了是她和陸修宇秘密交往,是她害了陸修宇,導致陸修宇變成了植物人。

如果當年她不答應的話,那麼她就會讓媽媽悄無聲息的在這個世界上消失。

所以她隻能嫁給陸修宇,以此還債。

沒有法律關係,沒有任何儀式,她“嫁”給了陸修宇,成了實質上的保姆。

陸修宇一天不醒,她就要作為保姆貼身伺候他,隻因為她名義上是陸修宇最愛的女人。

林語星“咯咯”的笑著,“媽,你就應該這樣教訓她,免得她忘記了自己的身份了。有些人啊,就是身份下賤罷了,這偶然的被我抬上去了,還真的以為自己會成為鳳凰啊?但其實你永遠都是一隻野雞!下賤!隻要是我稍微一用力,就會將你徹底踩死掉,讓你永不翻身。”

林安暖聽著羞辱性的話,氣得身體都在發抖。

她很想在直接懟回去。

誰是賤種?

明明她的媽媽是爸光明正大娶的妻子,而陳紅才是真正的小三上位。

爸爸用外公的錢做生意發達後,事業越做越大,就和媽媽離婚了,娶了陳紅,而當時林星語也隻比小一個月罷了。

這麼多年,都是她和媽媽相依為命,過著普通卻又幸福的生活。

但是媽媽在她上大學那年生病了,她拚命打工賺錢,最多一天兼職三份工作,每天隻休息一兩個小時,隻也為了能夠給媽媽賺醫藥費。

她甚至是想過輟學。

要不是媽媽以死相逼,不願意拖累她,堅持讓她讀書,她就連大學也不會畢業。

而就在媽媽的病情惡化了,需要一筆錢做手術,拯救媽媽的生命時,她想到了那個拋棄了自己和媽媽的父親。

自從她五歲那年被媽媽帶著離開那個家後,她們就沒有再聯係父親了,就連自己的撫養費媽媽也不想找他要,隻為了不和他有任何聯係。

但當時的她真的走投無路了。

因為她要救媽媽。

然而,當她再回到多年以前就離開的家時,等到的除了有父親的冷酷和漠然,還有繼母的嘲諷,被寵得如同公主一般的繼妹炫耀和鄙視。

即使她向他們說明了媽媽的病情,請求他們給一筆醫藥費,但是繼母隻冷笑的扔給她一百塊,“就當是打發上門來的乞丐好了。”

她心裏屈辱不已,沒有去撿那地上的一百塊,就好像是一條無家可歸的落水狗一般狼狽從那個家裏逃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