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得她一跺腳,撥腿就要走。
她是女孩子,女孩子哪會有不愛美的道理,但從來也沒有人當著她和她這般比較。
朝歌得雖然很含蓄了,可她又不是笨的,立刻就知道她是何意了。
朝歌一把拽住她的胳膊:“我的好姐姐,我要是有半點嘲笑你之心,就讓打五雷轟了我,我是真心實意的想你變得更好。”
鳳吟哼道:“等你把你自己變得更好了,我就能瘦下來了。”
“那我們來個約定,我三個月之內,把我的字變好看,等我的字變好看了,你也必須花三個月讓自己瘦到一百斤。”
“變得和大哥的字一樣好看。”
“大哥我不適合寫他的字,讓我寫楷字,楷書的字規矩整齊,是字體中的楷模。”
“行啊,我給你三個月的時間,你把楷字給練好了。”鳳吟是不相信她能寫得好,朝歌什麼德性,她會不清楚嘛。
“一言為定。”
“三個月後見。”鳳吟拿了菜譜就要走,又被朝歌一把搶了回來。
“這菜譜還是等三個月後再見吧。”讓她拿去,那還不得瘋了的做出來吃。
“……氣鬼。”鳳吟憤然走了。
她讓人去買回來便是。
朝歌歎口氣,轉身,繼續練字。
若非前一世的經曆,想要她安安靜靜的坐下來讀書寫字,也是萬難的。
她不急,她有信心可以改變沈家姑娘們的命運,和沈家的現狀以及未來。
又練了個把時辰的功夫,她寫的朝歌兩個與霽月寫的擱在一起,雖大不如霽月所寫,總歸自個瞧著也不覺得難看了。
“姐,三老爺來了,還帶了那個姑娘來了,看起來臉色看起來不太好呢。”紅芙匆忙走了進來,稟報。
朝歌點頭,把自己寫的字放在一旁,讓墨自己慢慢風幹。
她那個便宜老爹沈為民,沉著臉走了進來,跟著一塊進來的還有夕歌。
三十四五歲的年紀,對於男人來是正當年,兒女有了,錢財不缺,想要的女人馬上就要進門了,他可真是春風得意極了,人瞧起來也越發的風流倜儻,英俊瀟灑。
朝歌諷刺又憐憫的看他一眼。
目前來瞧,他確實事事如意,但在幾年之後,當沈府麵臨家破人亡時,他沈為民就活得跟條狗沒有什麼區別了,他引以為傲的女兒夕歌幾時把他當人過。
“爹。”朝歌規規矩矩的福身。
“夕歌臉上那兩個巴掌是怎麼回事?”沈為民也不與她繞彎子,開門見山的問了此事。
一旁的夕歌趕緊伸手拽了他爹的衣袖,輕聲:“爹,我都沒事的,是我做得不對,才惹了七姑娘生氣。”
楚楚可憐,假裝柔弱,是她的拿手伎倆。
夕歌還沒有進府,就被朝歌當街甩了兩個大耳刮子,他這個當爹的怎麼可能會坐視不管。
讓他們母子在外麵生活這麼多年,已經夠委屈了。
朝歌瞧了一眼夕歌,她那兩個巴掌也是夠狠的了,到現在還沒有消下去。
她不慌不忙的:“爹,夕歌不是了嗎?都是她做得不對,惹了我生氣,我才打她的,她如果行得好,誰沒事打她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