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苗春花真的是越來起漂亮了,一頭齊腰的長直發,看起來發質相當好。
臉上也略畫了一點淡妝,哪有半點農村婦女的樣子,身上穿的都是時下最流行的羊絨大衣,下麵穿了一雙純黑色的長筒鞋,足包裹至大腿。
她個子本就算高,約有一米六五左右,現在整個一看,就是流行女郎。
真不虧是跟著李心蘭幹了好些年的女人,越來越有範兒。
“你這丫頭,嘴就是甜。”苗春花捂著嘴笑了起來。
王浩見架子拿了過來,利落的取碳火,而王明則熟練的備調料。
林盛則在一旁打下手,別說,這幾人還真有些模樣,就是不知道這做出來的怎麼樣。
“苗媽媽,我可是說的實話,嗯,這這靴子好看,改天我讓我媽也去買雙穿穿,穿高跟鞋有氣質。”不得不說,林晨一真認為,這女人穿高跟鞋確實要顯氣質些。
這些年,村裏的女人都愛打扮了起來,身上的配飾每年都在買。
林媽媽雖說慢慢也有了些改變,但總的來說還是樸實得很,林晨打心眼裏希望自己老媽越活越漂亮。
不是都說,這女人臉上的光就是男人的本事麼。
“盡瞎說,那鞋子穿在我腳上,還不得把我老命給摔沒了。”林媽媽才不領林晨的情,在說的,這農村的路本來就不好走,又全是泥路,別說高跟鞋,就是平府鞋有時都要摔跤。
“唉唉,玉華,這可不能這麼說,你看我,剛開始也穿不慣,腳還痛了好些天,沒辦法啊,還是咬著牙給學會穿了,現在習慣了,也就不痛了,要不明兒你也去買雙試試去?”苗春花覺得在理,積力的勸林媽媽。
“這成麼,看著那鞋我頭都暈,別說穿了。”女人都愛美,這是天性,這些年苗春花越來越會打扮,偶爾林媽媽也會有些想法,但思想本就保守,跨不出去那一步,畢竟這時尚的打扮,村裏的人大多都要說酸話,林媽媽是老實人,受不住。
“相信我,穿兩天就對了,就這麼說了啊,明天咱們一起走,我陪你去買。”
院子裏得熱鬧,又加上在烤魚,所說這院子裏的氣溫不算低,還得暖和。
不大一會,李佑言來了,穿著青色的棉衣,手上還戴著一雙手套。
一走進院子,嗅了嗅:“哇,晨晨,好香啊!”興衝衝緊跑到烤架旁。
王明烤魚很熟練,幾個來回,魚皮便發出陣陣的焦香,食物的香味引得林晨肚子裏的饞蟲跑了出來。
爬了一下午的山,這個時候早就餓了。
也虧得她能忍。
林媽媽與苗春花聊了一會,便進廚房備晚餐,雖說這有魚,但根本不課當主食。
看了下時間,苗春花也準備回去做飯,王貴也起身,這倆口子,感情也是好,尤其是王貴聽說現在就是個妻管嚴,苗春花說東他硬是不敢向西。
林爸爸留他們吃飯,拒絕了,說家裏來了客人,不然也不會回村裏,現在年關了,每個鋪子都忙,送貨安裝也多。
“吃飯了沒,我剛剛看見你那個爸在做飯呢!”林晨拉著李佑言,小聲的問道的。
李佑言身上香,很好聞,但不像是香皂的味道:“你身上什麼呢,這麼香?”
“嗯,媽媽給我買緊寶寶霜,還有手霜,我擦了點,香麼,要不我明兒送你一套,我那有兩套呢!”李佑言此時的心可是糾結極了,早知道就不戴手套了,手拉手啊,那感覺別提多好了
可現在,看著自己手上那雙灰色手套,怎麼看怎麼礙眼。
好想摘下來。
眼神哀怨,林晨哪管他的小心思:“好啊,這味道好聞,有點淡淡的桂花香,又夾了點臘梅,別忘了,明兒給我一套。”
冬日緊寒風,吹在臉上有些生疼,用點寶完霜擦在臉上,便會好很多,平日裏林晨也會擦點,但那都是幾塊錢的寶寶霜,效果還可以,就是管不了多久。
李佑言的提議,剛好滿足了她的要求,這味好聞。
“嗯,不會忘的。”重重點頭。
“怎麼樣,你和你爸相處得怎樣?”
“我不喜歡他!不認識,可他又要住我們家,真討厭。”表情明顯不滿,好似對於龍霆宇住李家這件事根本就不能接受。
林晨拉著他坐在火架不遠處,看烤得快要熟透了的魚,語氣一歎:“不能這樣討厭他的知道嗎,無論他曾經做得多麼過份,你也沒資格討厭他,因為他畢竟是你爸,這些事李阿姨會處理好的,你啊,該吃吃該喝喝就行了。”
是啊,再怎麼說,父母無論做錯了什麼,當兒女的都不能怨恨自己的父母,因為他們給於了自己生命。
讓自己在這燦爛的人世間走了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