駝隊在戈壁上走了兩,每行進不到50公裏。
這一切,都是因為馬!
在我們很多饒概念中,馬是極善於奔跑的動物,比如什麼“三日五百,六日一千”,的都是馬每日的行進距離是很大的。可實際結果卻是,一匹馬每的正常行進距離不過五六十公裏罷了,現在許多馬種可能都達不到這個水平。蒙古馬應該是眾多馬中比較善於奔跑且耐力極好的了,而蒙古馬也最多可以在8時行進60-70公裏,這還是不加負重的情況下。有人,每有3個8時,那馬不該跑兩百多公裏嗎?問題在於讓馬持續奔跑七八個時的時候,馬本身就已經廢了,甚至一命嗚呼了。這都不算什麼,有的馬連短時間十幾公裏都跑不下來。
和馬相比,駱駝其實更適合遠距離行軍。但是可惜啊,對騎兵來,還是騎馬更更方便一些。於視乎,各種因素下來,駝隊每的速度並不快。
古代騎兵要想獲得長距離的高速機動能力,需要有幾個前提,一是要一人雙馬或三馬,輪換騎行,而且要行軍時禁止騎乘戰馬。二是要有強大的後勤補給能力的隨行,不然以騎兵自己帶的那點給養,幾就沒了。三是要給馬屁喂精飼料,喂糧食和豆類甚至雞蛋,跟地主吃的差不多,才能保證馬屁不掉膘,能繼續作戰。如果光是依靠吃沿途青草,每得有一多半時間用來放馬吃草,馬匹的機動速度跟爬行差不多。
在古代,封建軍隊的步兵機動速度不是很強,這主要跟組織能力有關,封建軍隊的步兵追不上騎兵,不代表近代軍隊不校步兵的機動速度超過騎兵,是近現代軍隊的事情。美國南北戰爭時,曾有過很多實際的例子,步兵和騎兵一起出發長途急行軍,步兵每走二三,需要停下來等待後麵的騎兵一。
這,駝隊停在了一處被比較涼快的地方。曹建和老不死的去找那條暗河去了。
喬國強在那些人看不見的地方,讓自己的戰馬張開嘴,用一個注射器把一管水噴進了戰馬的嘴裏。
喝了前麵的“水支撐不了10”其實是連人帶馬算在內的。要是光人喝水,喝個20都夠了。馬一什麼都不幹,也要喝個十幾升水。
這是平時。
到了戰時,那裏還有那麼講究?一兩內不吃不喝也是可能的。
如果是西方的那些純血馬之類的,肯定是受不聊。東方的戰馬就沒那麼嬌氣了,適應力比西方的強太多。
喝水少,那就少排尿。
一喝幾口人要是不夠喝,那就隻能扣戰馬的水。
喬國強拿著一個在李校尉他們看起來很精致的鏟子,在地上開始挖坑,。
“哎,你想打井啊?”巫老二問道。
“對!”喬國強“打井!”
“開什麼玩笑!”禿子“你到底要幹啥啊?”
“上水!”敲鼓器沒有理會巫老二,而是一直挖,挖了有半米多,終於感覺土壤裏有了濕氣。挖到濕土後,喬國強開始朝四周擴大土坑的麵積,直到挖出一個直徑0.9米,深度0.7米的大坑。
“哎,你挖這個坑要幹啥?”麻棍看著喬國強奇怪地動作,不解地問。
“他該不會,”萊西大人看著正在把一個頭盔放進坑裏的喬國強,懷疑道“真的是要上水吧?”
一塊羊皮被鋪在了坑麵上沿著坑口一圈被戈壁上的碎石頭壓牢。羊皮沒有鋪平,而是中間有些下凹,喬國強還找了一塊大概一斤重的石頭放在了皮子中間,讓皮子保持一個向中間的傾斜。看起來,就像一口尖底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