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一三章 撲朔迷離(1 / 2)

妖靈界不過隻是清微仙域的一個曾經的凡界。

混沌金雖然是死去了的混沌,但是可以想象,一個凡界與整個混沌的差距,可以說大海與沙礫之間那麼大。

雖然從實用性上說,被煉化的一界遠比混沌金更容易煉化,但是人心總是苦不足的。

當琉璃淨瓶和混沌金放在一起時,如果隻能選擇其一的話,傻子都會選擇拿走混沌金。

一旦煉化,便等於擁有了整個混沌的力量,這種誘惑力實在是太大了。

是,煉化混沌金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是那隻別人,誰特麼敢說老子不能煉化?

比如秦其峰,在他手中的其中一枚混沌金,竟然在隨意變化形狀。

甚至為了證明此物已經被他徹底掌控,這塊混沌金所變化之物,全是他們當前客廳的物品。

秦其峰再厲害,歸根到底也不過是個凡人而已。

他能做到,其他人未必也無法做到。

事實上無論周寫暉還是金悟天,都沒猜錯。

不僅蒲傑,伍仙月和秦映霜照樣可以非常順利地進行煉化,否則秦其峰也不會將此物賜給他們。

混沌金真正困難的不是煉化,而是怎麼得到此物。

也就是打不過秦其峰,要不然不僅是周寫暉,恐怕金悟天也會忍不住出**奪了。

當然,秦其峰還沒那本事將噬魂杖運用得如使指臂,一切都是蒲傑在按照秦其峰提示在自由發揮。

而且這玩意兒的威力吧,反正對蒲傑而言,真是一言難盡。

厲害確實厲害,可是蒲傑實在是太渣了。

秦其峰見得已經達到預期效果,便示意蒲傑將噬魂杖驅動進入自己的衣袖中,又隨手收起了千千結,這才慢條斯理地道。

“金道友,種族成見這個東西,你說他重要,確實重要。

但是縱觀人類發展史,其實也就那麼回事了。

假如人類一直固守這種觀念,永遠都無法從樹上走下來,並最終成為這個世界的主宰。

可以預見,天道走向並非一層不變。

比如現在,天地規則波動極大,說不定明天這個世界的規則會變得更適合螻蟻成長也未可知。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和天道對抗,真的毫無意義。

哦,這話我曾經跟七絕也說過。”

金悟天又是一陣戰栗,他費了很大勁才控製自己不將目光投向蒲傑,免得引起周寫暉猜疑。

但是他實在搞不明白,秦其峰為什麼要在這種環境下點破蒲傑的身份。

其實蒲傑自己也懵逼,這算什麼?

他心念急轉,迅速編好了一段說辭,以眾生語傳遞給了金悟天。

“稍安勿躁,我也沒想到他竟然看穿了我的身份。

實不相瞞,當初我與你那番說辭,便是秦伯父當初親口所言,對我觸動頗深。

大約近百年前,他曾於楓林瘴地收伏過一名妖修,我恰好當時也在場。

我以為他隻是在勸說那頭妖修,沒想到竟然也是對我而言的!

我認為他沒有惡意,否則怎麼會讓我當女婿。”

當然,僅僅是說給金悟天聽,萬一秦其峰又改變一套說辭,蒲傑就得抓瞎了。

於是他在告知金悟天的同時,也驅動噬魂杖化為修真毛筆,在秦其峰衣袖傳遞著訊息,末了不無憤怒地質問秦其峰想玩兒什麼。

秦其峰傳音道:“有些事瞞是瞞不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