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巨星李緋語(1 / 2)

李緋語,華夏影、歌兩棲明星,她現在的微博粉絲數量已經過億,是真正的流量大咖。

她二十二歲出道,當時首張個人原創專輯一經發售,實體專輯銷售過五百萬張,網上點擊下載量破億;

二十四歲出演好萊塢大片,獲得了那屆奧斯卡最佳女配角獎;

二十五歲又憑借另外一部影片,斬獲了威尼斯電影節金獅獎最佳女演員;

二十六歲發行個人第二張原創專輯,實體專輯銷售量破千萬,專輯中七首歌曲的MV在全球點擊播放量破百億,單首近二十億……

出道六年,她已經發行了三張原創專輯,拍過四部電影,並在國內國外斬獲音樂、電影獎項無數。

毫不誇張的說,李緋語現在已經成為真正的國際巨星,也是華夏現今最炙手可熱的青生代明星,她現今在市場上的影響力和號召力無出其右,可以稱得上是華夏明星第一人。

她現在到底有多紅?

據不完全統計,華夏國內平均每三個人當中就有一個是李緋語的粉絲。就連劉琰波這個不追星的老古董對她也很耳熟,雖然他沒有聽過她的歌、也沒看過她的電影,但你要是問他現在誰是華夏最火的大明星——

毫無疑問:李緋語。

若是能請來這樣的超級明星做廣告代言人,不用假設、也不會有意外,白玉露必然會在一夜之間被絕大多數世人所熟知,會從現在的默默無聞瞬間升級到祛疤這一類藥物中的星級品牌。

可想要請動這樣的超級明星來做廣告代言人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還是李緋語,簡直難如登天,因為她自出道以來就給自己定了個“四不原則”——

不拍電視劇;

不拍吻戲;

不接綜藝;

不拍商業廣告,但一些真正有意義的公益廣告她會接。

所以姬如煙請李緋語這個提議固然是最好的,畢竟現在在華夏國內,哪個生產商家不想請這位超級大明星為自己的品牌做代言人呢?

但這個提議也是最大膽、最不切實際的。

威逼利誘、軟硬兼施?

別鬧了。

雖然李緋語沒有公開在媒體麵前談論過她自己的出身背景,可很多人都知道她可是正兒八經的紅三代,爺爺奶奶那可都是功勳卓越的開國功臣,雖然兩位老人家都已經去世,可他們生前對國家的貢獻已經足以蔭及後代子孫。

據說李緋語的父親現在在軍中的地位就極高,可以說是子承父業,她母親也是出自國內某個商業大亨的家族,所以誰要是敢給她上娛樂圈潛規則那一套,那麼跟找死有區別嗎?

隻要是李緋語她自己不願意,估計是沒什麼手段可以讓她做這個代言人的吧?

反正尹含若是不認為她們可以請動李緋語來給白玉露做廣告代言人,不過既然姬如煙提出來了,想必她也不是信口開河,應該在心裏是有所計劃的。於是問道:“姬老板,想必李緋語的四不原則你也聽說過,難道你還有辦法去說服她改變原則為我們做代言人嗎?”

“我也算是她的歌迷,她的四不原則我那能不知道啊!”姬如煙回答道:“李緋語是說過不會拍商業廣告,但她以前已經接過公益廣告,我們可以從這方麵入手,比如可以向她承諾,以後每賣出去一瓶白玉露就捐贈十塊錢給國家的希望工程。又或者我們自己成立一個公益組織,將白玉露的一部分利潤投進去,請她來做監督,甚至可以讓她派人來管理運作,管理人員的工資由我們誠民藥業另外承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