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著急。”
康斯旦丁低低自語,拿著紙片走進浴室,走到馬桶旁,開了馬桶蓋,“叮”地打開火機,“唰唰”地擦燃煤油打火機,點燃紙片,燒得差不多,丟進去馬桶。
“嗡嗡嗡!”
康斯旦丁按下馬桶,一衝為淨,再回到皮椅上,靜靜地坐著。
歌莉婭爬到康斯旦丁的懷裏,貓爪抓著康斯旦丁左手,撫摸著沒有手指之處。
康斯旦丁沒有的是手指頭,而拉爾夫斯沒有的是左手的手拇指頭。
拉爾夫斯,他不會給別人豎拇指,所以,截取大拇指頭才是正確的。
為時尚早!
康斯旦丁坐著,閉著眼睛養神,他不會不知不覺地睡去。
這是一個殺手的自律和性。
一切按著步驟進行,就是生活也一樣,先是哪一件,再到哪一件,最後到哪一件,很規律,很規矩,不能亂了任何一步驟。
比如早上:先睜開眼睛,然後洗漱,再就是給歌莉婭喂食,才到鍛煉,最後吃早餐。
就是感情都都不能有,因為情感會讓人變遲鈍,猶豫不決,如同一柄利刃一樣生鏽而鈍,所以,沒有任何情感波動是最好的狀態。
當然,這是身份決定的一牽
“滴答……”
時間在流逝。
不知過去多久,
康斯旦丁久閉的眼睛終於睜開了,他看了一下左手腕的手表,:“時間到了。”
手表:18:27。
輕輕地放下沉睡的歌莉婭,走到浴室,用冷水洗了個臉,整理好衣服,帶好黑色的禮帽,穿上黑色鬥篷,穿上皮鞋,開了門。
“吱!”
康斯旦丁離開西蒙斯公寓,走到紅玫瑰大街的東街頭,投了三便幣,坐上電氣有軌車。
…………
“當當當!”
“當當當!”
“當當當!”
電氣軌車行駛在愛比爾·莫德大街。
康斯旦丁在愛比爾·莫德大街下了車,走過杉樹的人行道,來到了哥特式的教堂。
殺手據點!
康斯旦丁還是從旁門道進去,走過走廊,推開了主教堂的秘密之門。
康斯旦丁剛進去,就聽到一聲問候:
“你好啊,康斯旦丁。”
神父一如既往地,早就在祭台旁一動不動站立。
祈福的蠟燭依然燃著,影子蔓延在地。
康斯旦丁慢慢地,輕聲地走過去,回道:
“神父,你好。”
康斯旦丁這次沒有向上一次那樣打趣神父。
“一如既往的準時,甚至早了一個多時,康斯旦丁。”
神父的語氣裏,蘊含著甚是滿意,滿意康斯旦丁的時間觀念和做事原則。
“神父,讓我們祈禱那個夥計吧,隻要不遲到半個時就是奇跡了。”
康斯旦丁環顧教堂一周,隻有他和神父,就知道那個夥計一如既往地姍姍來遲,打趣般,又走到最前排的長椅。
“嗯,確實是一個令人頭疼的人,不過,主會救贖他。”
神父一聽到他,也是頭疼不已。
這簡直就是混蛋中的混蛋,該死中的該死的人。
“呼呼呼!”
外麵的風在吹。
康斯旦丁安靜地坐在暗紅色的長椅上,低著頭閉目養神。
神父一動不動地禱告著,祈福著。
時間一點一滴地過去。
很久很久,腳步聲終於響起:
“咚——!”
“咚——!”
“咚——!”
一聲又一聲的腳步聲穿過牆壁,響蕩在空蕩的教堂內。
聲音越來越大,猛地,“砰”地一聲推門聲,緊著,一個碩大無比的聲音出現在祭台旁。
“嘿嘿,神父,你的黑眼圈好重啊,比那又黑了。”
這個家夥無禮地,胖乎乎的手扒在祭台上,令女人都嫉妒的長睫毛眨著,嘴裏叼著一個長又粗的聖地哥亞雪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