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從家裏搬了出去。
她見得到他的麵數,幾乎一隻手都數得過來。
不過還好,他是當明星去了。
看不到他本人,她還可以看他演的電視劇,在網上查看他的最新動態。
她加入了他的粉絲當中,成了萬千迷妹當中的一個。
這麼一晃就是十二年。
有時候連她自己都在佩服自己,一向沒有什麼毅力的她,居然可以喜歡一個男人十二年。
當然著一切,沈思唯都不可能告訴他。
“談不上喜歡吧,就是比較喜歡看你演的電視而已。充其量就是有點好感,普通人對明星的那種,你懂吧?”
她極力解釋想淡化喜歡的含義。
嚴尊聽的很認真,考慮到更認真。
“你的意思就是,你其實不喜歡我,你隻是我的一個普普通通平平無奇的粉絲?”
“對,就是這個意思。”
差不多吧!
不喜歡那還叫什麼粉絲?粉絲就是因為喜歡到了一定的程度才會做他的粉絲啊!
她連這個都沒想明白,就想忽悠他?
嚴尊故意跟她透露:“我的每個粉絲都叫我老公,甜心,親愛的,如果可以的話,他們每個人都想嫁給我。”
“你現在是我的粉絲,那你肯定也有這個想法吧?怎麼樣?要不要哥幫你夢想照進現實?”
嫁給他?
夢想?
這的確挺玄幻的,沈思唯自知身份卑微,這個想法是她做夢都不曾有過的。
她也不認為嚴尊的話裏有幾分真,隻當他是在拿自己開涮。
有錢人家的公子哥,就喜歡這樣把別缺白癡戲弄。
這種戲碼看多了,也就張長記性了。
“少爺,這個玩笑一點都不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