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擔心出事,所以攔著他們幾個不讓走,並且報警了。
就在等警察來的時候,李思念趁機給沈思唯打了個電話求助。
沈思唯聽明白了情況,立馬放下成見趕了過去。
到地方的時候警察正在給三人調解。
沈思唯報出自己當事人家屬的身份,警察才放她進去。
“怎麼回事啊?”她麵帶焦急的過去。
李思念一看到沈思唯委屈極了,拉著她的手:“姐,你終於來了。”
沈思唯朝旁邊的一對夫妻看了過去,平平無奇的一對中年夫妻。
問話的警察看了一眼沈思唯問:“你是當事人的姐姐?”
沈思唯說:“嗯,我是。”
警察問:“叫什麼名字。”
沈思唯:“沈思唯。”
警察驚訝:“噯,不對啊你們兩姐妹怎麼不一樣的姓啊?”
沈思唯說:“小時候妹妹被人偷偷抱走了,後來才找回來的。”
“哦。”警察明白了。
指了下劉貴芳夫婦倆問:“這兩個自稱是你妹妹的養父養母,你認識她們嗎?”
沈思唯搖頭:“不認識。”
本來就不認識沒見過。
“警察叔叔,我們跟她的確是沒有見過,但是我們是李思念的養父養母這是沒錯的,她的名字還在我們家的戶口本上呢,不信你們大可以去查呀!”
劉貴芳坐不住了,起來解釋。
年輕的警察聽到自己被一個大嬸叫叔叔,忍不了了。
“大媽,您別能叫我叔叔嗎?我零零後來的。”
劉貴芳改口說:“警察同誌,你可一定要查清楚啊,我們養了這丫頭二十幾年,沒有生恩至少也有養育之恩吧,可她一聲招呼都不打跟我們玩失蹤好幾年,我們都快急死了生怕她出事。”
誰成想人家非但沒有事,還認回了親生父母,雖然失去了一雙腿但卻恢複了富家千金的身份。
警察對比了一下兩年的解釋證詞,當中有很多對不上的地方。
為了保險起見,也為了方便查看他們的個人信息,警察將他們四個全部帶回了警察局。
一番查證之後,還真的就在劉貴芳家的戶頭上查到了李思念的身份信息。
但她矢口否認這又是怎麼回事?
警察又單獨對李思念進行了一番詢問,把他們已經掌握到情況的事情說了。
李思念才承認,自己的確是他們的養女,但是確否認自己是離家出走的。
表示說自己之所以要離家出走是因為養父養母到苛責,養母看她不順眼,養父也對她非打即罵。
她受不了才被迫逃離的。
這樣一來整個事情的進展就變成了簡單的家庭糾紛。
民警給他們各自都做了疏導工作,起沒起作用不曉得。
反正人是放了的。
四個人同時走出警察局,劉貴芳兩夫妻還想來勸李思念跟他們回家。
她們兩夫妻沒有生育能力,當年劉貴芳抱走了她之後,是真的把她當女兒看待的。
她希望她健康的長大,希望她成材,希望她有出息。
可好不容易把她養大了,她們之間不是親生的事情又不小心敗露了,眼看著她們兩人都快退休了,需要人養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