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倫斯的老家距離他租住的地方也就一百多公裏,幾個小時到了。
他的老家很久沒有他住了,房間裏全是灰塵和蛛網。
他來不及收拾趁著李思念的藥效還沒有過去,他人還是睡著的趕時間又出去了一趟。
他輕車熟路的到了老家鎮上的一間就把,用從李思念那裏搜刮來的錢買了一把手槍三十發子彈。
住在這種窮鄉僻壤,身上不帶點致命的東西是不行的。
買完槍,勞倫斯又從隔壁集市上買了點水,罐頭和麵包。
再次回到家的時候,李思念已經醒了。
她坐在輪椅上,臉色蒼白如紙,不哭也不鬧。
遠遠看去就像一個假人。
勞倫斯回來後看到她這樣都嚇了一跳。
幸虧她沒跑。
“算你識趣沒有想著跑路。”
勞倫斯能這麼大膽都自己離開,除了因為給她喂了安眠藥之外,就是篤定它離不開這裏。
這裏前後都沒有人家,除了他家就是樹林,夜裏什麼豺狼虎豹都有。
她敢出去,那就是那些野獸的一頓飯。
勞倫斯把剛買的麵包拿了出來,塞了一個到她手裏。
“吃吧,你要是餓死了,我可就拿不到你爸的錢了。”
李思念低頭看了眼手裏的麵包,硬邦邦的感覺就像是拿了一塊磚在手上。
這麼硬的東西怎麼吃?拿來當武器差不多吧。
李思念滿滿的嫌棄:“你還是留著自己吃吧。”
勞倫斯說:“都這個時候了你還挑食?你愛吃不吃,我看你能堅持到什麼時候。”
等她自己餓到不行,餓到兩眼發光的時候,給她吃什麼都是香的。
勞倫斯自己啃完一個麵包,伸了個懶腰。
把蓋在沙發上的白布扯掉,揚起一陣灰塵。
等灰塵都塵埃落定之後,他才在沙發上躺下。
其他地方他實在是懶得收拾,直接就睡在沙發上好的多。
至於李思念……
他壓根兒就沒有想起她,她就這麼自己坐在輪椅上睡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