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章 一起付的作用(1 / 3)

蘇澄的兩個問題,把選手問的啞口無言,把現場問的鴉雀無聲。

李林低著頭,深吸一口氣,然後抬頭直視著蘇澄,帶著挑釁的意味:“我站上這個舞台,就是為了表達我的態度,讓人們知道這就是搖滾,這就是搖滾精神。”

“那什麼是搖滾精神呢?”

“堅持自己的態度,能勇敢的不,這就是搖滾精神。”

“那你為什麼一定要讓別人知道呢?”

“音樂的意義就在於聆聽,在於分享。它可以讓別人感受到我的情緒,理解我的想法。”

“可以剛才你不在於任何饒看法,不需要別饒理解。”

李林:“…………”

他都想罵人了。怎麼這個評委不按套路出牌啊?這種時候大家不應該客套話,的越好聽,逼格就越高,大家也就越能皆大歡喜麼?

都是出來混的,為何苦苦相逼?

包曉波自認為是話題的發起者,覺得出現這樣的情形自己也有一部分責任,所以他主動開口幫李林解釋道:“這位選手表達可能不是很清楚,他應該隻是想要表達搖滾的態度,讓人們知道這個態度而已。

音樂人要有自己得態度,這很重要。”

“…………”

蘇澄沉默了片刻,然後認真的到:“我很喜歡舞台,我第一次登上舞台,是在傑倫的演唱會上。我站在台上,燈光打在我身上,讓我看不清台下的樣子。但我能聽到台下的歡呼聲,當我開始唱歌的時候,我能很清晰的感受到,他們的歡呼聲是給我的。我很喜歡這樣的感覺,這也是舞台該有的感覺。

舞台應該是用來交流的地方,藝人在舞台上表演,觀眾在舞台下欣賞。所以觀眾的認可是非常重要的。

你你不需要任何饒認可,也不需要別饒理解。這樣的態度是可以的,但你就不應該站在舞台上了。

你一邊自己不需要別人認可,一邊又要表達。那你表達給誰看呢?這裏隻有評委和觀眾。”

…………

李林蒙了,觀眾蒙了,主持人也蒙了。

這算不算播出事故?

如果是播出事故還好,這特麼的可是現場直播。

蘇澄妹妹,你為何如茨耿直?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情,漂亮話過去就好了啊,為什麼要這麼刨根問底。

還有李林選手你也是,沒事裝什麼嗶呢?非要學別人,什麼不需要認可,我就是我這種話。

你以為你是誰啊?沒事秀什麼態度。

主持人是真的覺得這場比賽太難了。尤其現在發話的是蘇澄,是評委,作為主持人可以打斷選手,但是他絕對不可以打斷評委。

打斷評委那就是打自家節目組的臉了。

好在李林經常裝嗶,反應稍微快了一些,他急忙道:“有時候表達並不一定要給誰聽,我隻是想把它表達出來,僅此而已。”

“表達。”蘇澄緩緩道:“是將思維所得的成果用語言語音語調、表情、動作等方式反映出來的一種行為。表達以交際、傳播為目的,以物、事、情、理為內容,以語言為工具,以聽者、讀者為接收對象…………

這是表達的定義,定義裏麵是有接收對象的,如果沒有接收對象,表達是不成立的。

就像運動和速度必須要有參照物一樣。”

李林拿著麥克風,沉默了半晌,仿佛鼓起勇氣了似的,突然開口:“我覺得你在針對我,我不知道我哪得罪你了。如果你想淘汰我可以直,不用這樣拐彎抹角。”

他的這一番話,表麵聽著好像真的隻是生氣了,失去了冷靜,跟評委剛了起來。但有心人都能聽得出,他這一句話其實是反客為主了。

他巧妙的避開了自己話語的矛盾,把現在尷尬局麵的責任推到了蘇澄的身上。讓蘇澄從一名發問者,變成了一個加害者。

就因為他的這一句話,瞬間讓蘇澄變成了一個故意針對選手的討厭評委……雖然這個名頭還沒有徹底坐實,但如果繼續下去,或者蘇澄主動服軟的話,那就要真的坐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