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你把官輝告了?”李甜驚道。
“嗯,婆婆去世後,我越想越氣,就跑去官輝的單位,把他告了。”
張常梅說這話時,盡管時隔多日,但依舊麵目猙獰。
“哦,難怪前兩天,我在夜市看他喝得爛醉。”
李甜這幾天一直在想,要不要告訴張常梅官輝醉酒的事,現在當聽張常梅提到他,便沒再猶豫,把這事說了出來。張常梅看樣子有點吃驚,不過,很快,便轉驚為喜。
“哈哈,終於也讓他嚐到了痛的滋味。他以為,我還和十年前一樣,說甩就甩,就像扔一件舊衣服那麼簡單嗎?我要讓他知道,兔子急了還咬人呢,更何況是我,這個曾被他傷過的人。”
張常梅邊說邊拽著拳手,感覺隻有這樣,才能讓她釋放對官輝的恨意。
作為心理谘詢師,李甜知道這樣的狀態非常不好。
如果說,愛可以讓人牽腸掛肚,熱血澎湃,那麼恨,則可以讓人喪失理智,身陷泥潭。一個人一旦埋下恨的種子,總會時不時的眼露凶光,麵帶殺氣,就連血液都不再平和,忍不住會湧動出獵殺的獸性,從而渴望“殘食”的快感。
“你怎麼告的,作風問題嗎?”
李甜希望幫助張常梅走出泥潭,於是進一步打探。
“作風問題當然有,可談的更多是經濟問題。”
見李甜驚詫,張常梅哼聲一笑,說,“既然跑去告,肯定要趕最嚴重的說,不然不就打草驚蛇了嗎?哈,說了你都不信,為了告他,我連六萬塊錢都可以不要。
唉,這事怎麼說呢,這樣,我簡單點說吧,當初官輝為了讓我離婚和他好,將利用權利引進的一批設備回扣款,變向的以購買美容卡的形式轉到我店裏,整整六萬塊。除此,我還向他們領導檢舉,官輝以前收了那老板的很多回扣,包括他休息時開的那輛奧迪車。”
“張姐,看來官輝醉酒很可能是被處分了。”
李甜早就聽說,現在政府部門管得嚴,特別是對官輝這樣的領導,一旦有實名舉報定會嚴查。而如果情況屬實,免不了會嚴肅處理,輕者談話降級,重者可能有牢獄之災。
“哼,他活該,誰叫他招惹我,又拋棄我!我讓要他知道,我也不是好欺負的,十年前手一甩說分手就分手,十年後,又想同樣,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他不是最在乎他的工作嗎,我就要他沒了工作。”
“可是……”李甜頓了頓,不知道該不該往下說。
過了會兒,看張常梅還沉浸在自己的檢舉行為中洋洋自得,李甜以旁觀者的身份,開口說,“對於官輝吃回扣的事,我不作評價,不過,對於和你的感情,我覺得並非你說的招之即來揮之即去。他當時不是答應了和你結婚嗎,還願意和你一起撫養可可,代表是想和你在一起的,是不是後來發生了什麼事,他有沒有向你解釋?”
雖然李甜說的這些不假,但張常梅根本聽不進去。這個時候,她滿腦子都是對官輝的恨。
她想,解釋?解釋什麼?不就是官輝的老婆從國外回來了,又來找他,而他舍不得她老婆家給他帶來的官途,就果斷地舍棄了她嗎?
“你也累了,早點回去吧。我想一個人靜靜。”
張常梅一旦固執起來,誰的話也不聽。不由分說,打開美容院的店門,趕李甜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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