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為這段時間的斷更跟大家道個歉。因為父親和奶奶同時住院,我跟媽媽兩個人隻能是輪流守夜照顧他們,根本沒有辦法進行碼字。直到前我父親出院後,我才有休息的時間。本來我都已經做好碼字準備,打算利用這個假期碼多幾章來彌補大家,沒想到,我才不再這個圈子幾,整個圈子就變了。

跟大家講個故事。

有一個馬上要生孩子的麻麻想要找一家醫院進行生產,然後她挑選了最大最有名氣的那一家醫院。在即將分娩的時候,醫院卻拿了一份合同給即將生產的麻麻要求她簽名。

眼看分娩在即,這個麻麻哪裏姑上去看那厚厚的合同,隻得是糊裏糊塗的簽了名。

簽完名後,醫院幫她將孩生下來的。

故事從這裏正式開始。

在生完孩後,麻麻被醫院拿著合同告知,她隻是醫院聘請的代孕人,對於生下來的孩沒有任何的權利(也就是,這孩子生下來後跟麻麻就在沒有半點法理上的關係了)。

而且,根據合同的規定,麻麻雖然失去了對孩子的所有權,但是,卻不能因此對孩子不管不顧(必須依照合同中的規定照顧孩子的成長)。

在麻麻照顧孩子的這個過程中,醫院會酌情(施舍?)的給予麻麻一些的補償。

但是,這並不是無條件的。

一旦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出現什麼意外情況,麻麻必須全力配合醫院去處理,然而,處理完意外後所獲得的任何賠償,都是醫院的,與麻麻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不僅如此,如果醫院方麵覺得麻麻對孩子的照顧不合適,他們有權利單方麵將麻麻趕走,給孩子重新找一個新“麻麻”!

當孩子逐漸長大後,他可能會遭遇許多事情。

或許變好,或許變壞。

變壞的就先不了,如果是變好的,那麼,這個孩子未來的所有成就,所有榮譽,通通都是醫院的,與麻麻同樣沒有半毛錢的關係?

反對?

不好意思,白字黑字的合同上清清楚楚的寫了,麻麻連反抗的餘地都沒有!

有人,既然如此,那麻麻的二胎乃至三胎都不要在這個醫院生不就好了?

抱歉,不好意思,不行!

根據合同的規定,當麻麻在這家醫院生完第一個孩子後,不管是主動或是被動,她要麼選擇繼續在這個醫院生孩子,要麼隻能等一年之後再去換另一家醫院生孩子。

聽著是不是很可笑?

然而,這還並不是最可笑的!

真正可笑的是,從始至終,醫院的發展壯大都離不開這些偉大的麻麻,然而,依舊是從始至終,醫院卻從未將這些“麻麻們”當成人來看待過!

他們需要的,僅僅隻是這些麻麻生下來的“孩子”,僅此而已。

故事講完了,其實真實的故事遠比這個故事要更加曲折離奇,由於某些原因,我不能在繼續講下去了,所以,今就到此為止吧。

另外,不出意外的話,這本書,也可能就到此為止了。

畢竟,我一個槍手,怎麼能跟原作者比文采比腦洞呢?

還是還給原作者吧。

最後,對不起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