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女孩,她喜歡吃炸雞和熱幹麵,愛喝抹茶奶蓋的奶茶,她喜歡的東西有很多,唯獨不喜歡我。
我叫陳浩然,她叫李星然。
她和我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隻是我比她多7秒先來到這個世界上,結果她比我早7年離開這個世界。
她其實長得很漂亮,如果不是我自卑去嘲諷她,讓她在其他女孩穿著好看的裙子,穿著高跟鞋,討論哪個化妝品好用時,哪個明星更帥時,
她卻穿著單一的運動服,運動鞋,她媽經常說她投錯胎,明明就是一個如花似玉的姑娘,卻活成一個假小子。
我每次都是拉住跟她媽討論一番的她,去我們倆個人才知道的地方,也就是一家奶茶店,因為人很少,所以久而久之我倆成了那家奶茶店的常客。
我和她一前一後走著,而我總是走在前麵的,而我不從回過頭,而她也沒有超過我,我不知道她的神情,是難過還是在哭,而這種時候,她不如往常般吵鬧,而是沉默不語,而我卻並沒有因為她安靜而開心反而心裏七上八下。
而在這個時候,我總是想起一件事,一件被自己藏在心裏很久的事情,她10歲時,她偷穿她媽媽的連衣裙和高跟鞋,顯得不倫不類的,
而我也是覺得好笑就笑起來,而她不像往常那樣衝我喊“有那麼好笑嗎!”反而衝進自己房間裏反鎖起來。
我笑完之後覺得很不好就去敲了敲她的門,可她一聲不吭,我害怕在門前站著,我覺得她就在門後。
我們之間隻有一門之隔,可我們心與心之間已有了隔閡,而這個隔閡因為我沒有及時補救,越來越厚。
那家奶茶店唯一跟別家不同的地方就是沒有名字,老板娘是一位典型的南方女方,每次問她這個問題時她總是一笑而過,
她放下奶茶後總是坐在左邊最後一排裏麵靠窗的位置上一坐就是一整天,我們都是直接把錢放下吧台上就行了。
老板娘很喜歡跟她聊天,我這時就編個理由撤退,等我回來時老板娘卻離開,她直接拉我離開專繞遠路,美意其曰:“喝完奶茶怕胖,走走”。
那條路很長,我希望如果那條路永遠不要走到盡頭,那該多好,而如果終究隻是如果,我和她其實不同路,每次看著她回家後,我才走小路回家,看著觸手可及可又很遙遠的晩霞就同她對我而言。
她不在我身邊的日子裏我總是在想如果那天沒有拒絕而是答應的話,一切是不是會不一樣了。
我拿著視為主屏的照片其實是我偷拍她的照片,而我鎖屏密碼是她生日,而我相冊裏都是她的照片。
我開始學她,喜歡吃她喜歡吃的炸雞和熱幹麵,喜歡喝她喜歡喝的抹茶奶蓋奶茶。就如書中一句話說“你走後,我卻活成了你的樣子。”
我去那家奶茶店裏買完奶茶後,老板娘問我“那個姑娘去哪了?”
“她被我弄丟了,而我卻再也找不回來她了”。我想了想後苦澀地說,她看著我許久後卻笑著說:“你不是一直想知道這個奶茶店叫什麼名字嗎?這個奶茶店名字叫作後珍重”
我失魂落魄地走在那條路上,那條路我走到了盡頭,可我身邊的女孩卻不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