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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梅本來六主無神,聽到薛淩說有辦法,一下子瞪大眼睛,像看著救命稻草般盯著她看。
“什麼?嫂子……你快說!”
薛淩半垂下眼眸,道:“用法律來捍衛自己的婚姻權利。我國提倡的是婚姻自由,夫妻結婚得夫妻自己主觀願意。你不願意,別人不能強迫你。像你哥這樣又綁又捆,已經是違法了。你可以去公安局報案,請求民警同誌幫忙調解。”
歐陽梅嚇了一大跳,臉色煞白。
“報警……?不好吧?!萬一他們抓了我哥——那怎麼辦?”
薛淩解釋:“暫時看應該還不必抓,頂多隻是調解而已。但如果他繼續押著你去嫁人,那就不一定了。你哥那副德行,是聽不了我們的勸的,求我們也沒有用。你在榮城這邊沒有其他親人,隻能用這個法子了。”
歐陽梅忐忑極了,一邊捏著被捆得疼痛的胳膊,一邊掉眼淚。
“可是……我就這麼一個哥哥……他說,如果我不聽他的,他就要跟我斷絕關係!我和我哥都是我奶奶養大的,後來十幾歲哥出去闖蕩,慢慢寄錢來養家。我……我不能不聽他的。”
薛淩淡淡搖頭,道:“親情固然重要,但要看實際情況。像這樣的情況,你如果聽他的,那你就得賠上你一生的幸福。你如果不能不聽他的,那你也沒必要哭了,等著嫁人就是了。”
“不要!”歐陽梅慌急了,不住發抖:“那男的會打人,眼神凶狠得很。我……我很怕!”
她驚慌失措抱住劉英的胳膊,顫聲:“嬸子,那男的長得好醜!他說娶我是為了給他生娃,還得生男娃,不然就要我好看!我怕……他就像一個大土匪!我不要嫁給他!”
劉英見她又哭又怕,自己也沒什麼主意,求助看向薛淩。
薛淩的手往街口指去,道:“我現在就可以送你去公安局,趁你哥還沒回來,快點兒走吧。這事如果調解過去,你以後嫁給自己喜歡的人,過上好日子,對你哥好點兒就行。他是他,你是你,他無權決定你的人生,就算是父母親,也不能強行給兒女定婚事,強娶強嫁。”
歐陽梅不住咽口水,低下頭去。
薛淩輕輕歎一口氣,走回自家院子,將自行車後座的米和油桶卸下來。
“你好好考慮吧!現在約莫是下午三點多,去公安局一趟頂多半個小時。我們幫不了你決定人生,頂多幫你出個主意,帶你過去。要還是不要,你自己掂量著辦。”
歐陽梅一個勁兒發抖,心裏七上八下,揪著劉英不放手。
劉英低聲勸:“梅子,大家鄉裏鄉親的,嬸子提醒你幾句。都說‘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這話是真有理。你想啊,如果你嫁一個不好的人家,懷了娃,生了娃,你就算受不住要離婚,那孩子咋辦?遭罪啊!”
雖然她不懂什麼大道理,但她也是嫁過來的人,活了幾十歲了,走過橋比歐陽梅走過的路還要多。
她說得不怎麼好,但貴在道理實在。
劉英又道:“嫁人是一輩子的事,你現在才二十來歲,人生還那麼長,你要是想著我忍一時過去了,那你就錯了。嫁了人,那就是鐵錚錚事實了,跟人家睡了,生了娃,那你可能一輩子都擺脫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