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狐狸與熊(1 / 2)

晚飯前,碼稿一章半;

睡覺前,碼稿兩章半。

開工第一天,熊飛誅仙碼稿四章/2萬餘字,半愜意半舒爽半痛快。

波瀾無驚,接下來的兩天裏,周五晚間時誅仙碼稿至十六章/8萬餘字;距離第一個小目標十萬字,隻剩餘兩萬。

嗯,明天周六,將它搞定完功!

……

“行…好的,晚上準時到。”掛掉電話後,熊飛眉頭微皺,沉靜不語。

剛電話是程歡打來的,沒什麼大事,就是說晚上吃個飯,聚聚;問他都有誰,說是還有鄭洋,薛靈珊以及詹海燕。

隻是,雖然程歡沒說,但熊飛能感覺到,他打這個電話的語氣有些勉強;顯然,如果他不到場,估計薛靈珊和詹海燕應該也就不來了。

嗬,這倆吱貨,賣隊友賣的真是毫無抵抗就應了,讓哥們出賣色相啊。

他熊飛也不傻,薛靈珊和詹海燕都到了,那同寢室的江遊兒與葉晗呢?

江遊兒不太確定,但葉晗,一定在。

或者說,這頓飯的幕後,就是葉晗。

不過,一頓飯而已,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即便是鴻門宴又如何,我不帶錢,隻帶夠往回打車的錢,坑不著我就行。

搖了搖頭,熊飛不再多想,繼續碼字;四點半鍾,誅仙20章/10萬餘字,OK完活兒!

青雲山下草廟村被滅,少年張小凡與林驚羽被帶至青雲門,於此命運驚天之變伊始,資質愚鈍張小凡拜師大竹峰。

張小凡,外練青雲道家天功/太極玄清,內練天音佛門聖功/大梵般若。

竹峰追逐靈猴誤入幽穀,張小凡於身攜帶之噬血珠與穀中邪物攝魂棒血煉融為一體,成為其貼身法寶、燒火棍!

實名噬魂,取噬血攝魂之意。

值此之際,青雲門‘七脈會武’之期臨近;而魔門蹤影,亦是隱跡而現。

呼!

輕出一口肺氣,熊飛歸檔保存。

以後世的目光看誅仙,文筆與人物刻畫沒多大問題;但在劇情節奏上,前期有些太過緩慢,且夾雜有各類場景的描述與旁白,占用了過多的文字篇幅。

十萬字,才堪堪到達青雲門/七脈會武這第一個高潮劇情開始,放在後世的一些套路文裏,前兩三萬字沒有劇烈衝突或打臉裝逼,直接就順手打叉了。

談不上文筆與劇情節奏哪個更重要。

文筆不行,劇情再爽節奏再快也會覺得尬到蛋疼,但確實能快速收割第一波閱讀收益,畢竟這東西,沒多少人看完後會再選擇重溫第二遍,一次就好。

文筆突出,但劇情和節奏如果把握不好,支持者肯定會有;有很多讀者就很喜歡劇情慢慢發展的文風,而且還經常重讀第二遍,第三遍,甚至第五遍等等。

但以上兩點,都不是熊飛所憂慮或擔心的問題,畢竟他前世觀看的各類作品不少,重生後記憶仿佛回光返照般的凝固,都記得清晰!等用時,看著搬就成。

呔…你個文賊!

熊飛擺手:讀書人的搬,能叫抄麼。

……

五點半鍾,某條商街,杭家小火鍋。

“難得你倆今天這麼大方啊。”

程歡一點都不尷尬道:“別揣著明白裝糊塗了,如果我倆真是和薛靈珊與詹海燕吃飯,會叫上你這麼個大燈泡?”

熊飛聳聳肩,搖頭歎息:“果然,我那一絲希望是你倆良心發現的猜測就不應該抱;不過也無所謂,反正白吃。”

程歡一摟熊飛,道:“別怪兄弟勸你,葉晗也不差什麼,談談怎麼了?”

熊飛唏噓回道:“你不懂我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