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和聽到外麵出現問題,問道:“怎麼?出了什麼事情?”
趙富貴低聲道:“叔叔,方塔街第十家商鋪,是個綢緞莊,東家姓顧,聽在北都當官,現在我們去收稅碰到問題,人家不交!”
趙和聽趙富貴這麼一皺眉,這可不太好辦。明代規定隻要中了舉人,家中所有賦稅都不用交,但並不包括商稅。
中國曆朝曆代是嚴禁官員經商的,古代將下萬民分成四類,即“士農工商”。官員處於士大夫階層,是四民中的最高層,而商人處於四民中的最底層。士大夫們不屑與商人為伍,所以不會降尊紆貴去從事大家都看不起的商業活動。
這個觀點雖然看起來頗有道理,但卻經不起推敲。下熙熙,皆為利來,士大夫們再怎麼清高,也不會和錢過不去。況且曆史上也出現過一些大名鼎鼎的儒商,如子貢、範蠡、白圭等。這些人都是士大夫中的精英,同時也稱得上是商業巨子。
那麼既然合法經商不是什麼丟饒事,為什麼從春秋戰國以後,中國曆史上就很少聽官員經商的事情呢?答案是規定不允許。《資治通鑒》中引用了一段董仲舒給漢武帝的上書,裏麵就很好解釋了為什麼官員不能經商這件事。
《資治通鑒·卷第十七·漢紀九》中寫道:“夫亦有所分予:予之齒者去其角,傅其翼者兩其足,是所受大者不得取也。古之所予祿者,不食於力,不動於末,是亦受大者不得取,與同意者也。夫已受大,又取,不能足,而況人虖!”
這段話的意思是:上給予萬物的恩賜都是有所分配的。給予利齒的動物不再長犄角,給予翅膀的動物隻會有雙足,這是因為給了大利所以就不再授予利。
古代那些吃朝廷俸祿的官員不能靠賣力氣謀食,不能通過經商謀利,這也是獲大利而不得再取利,這便是道。
如果一個人既要獲大利又要取利,那就是上都無法滿足他的貪欲,更何況人呢?用現代通俗點的法來解釋《資治通鑒》中的這段話就是留口飯給別人吃,不要把所有便宜都給占盡了。
那麼古代官員經商會帶來什麼危害呢?
《資治通鑒》在上述內容之後也給出了答案:“此民之所以囂囂苦不足也。身寵而載高位,家溫而食厚祿,因乘富貴之資力以與民爭利於下,民安能如之哉!民日削月朘,浸以大窮。富者奢侈羨溢,貧者窮急愁苦;民不樂生,安能避罪!此刑罰之所以蕃而奸邪不可勝者也。”
這段話的意思是:這正是百姓歎息苦難的原因。官員們身居高位,一麵拿著朝廷豐厚的俸祿,一麵利用手頭的權力與民爭利,尋常百姓又哪是他們的對手呢!百姓們長期受盤剝,陷入窮困潦倒的境地。
最後就是富人奢侈無度,窮人窮急愁苦。百姓無以為生,自然就會鋌而走險觸犯法律,這正是刑罰繁多卻無法製止犯罪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