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17薛誌向是對方證人(1 / 2)

0017薛誌向是對方證人

又是一次打擊,穀文義完全不知道到底是哪個環節出了錯,而對手給予的打擊每一次都可以是致命的。

“法官大人,此合同的規範與否,與現行我國家勞動法背馳,並不是我們今討論的關鍵。關於對方律師的種種猜測和莫須有,或許有的證明,我一直也不持否定態度。但是,我當事人隻是想要為死去的兒子討回一點公道,我們為何不能將問題直觀化、簡單化去處理?”

高知道在這樣下去,這案子一定會輸,而現在要在不打斷葉勝,也就再也沒有翻盤的機會。

“各位評審官,肖東海撞死穀啟超的事實已經存在,並且我們有新的證據證明肖東海當時撞人後,車子停下又進行了一次驅動,正是這第二次的驅動才導致了穀啟超的直接死亡。我們不是要對生命足夠的敬畏嗎,所以,我希望,法官大人可以給與我當事人一個公正的裁定,就算是我當事人事後後悔了,想要限製被告,那也是有情可原的。”

高突然感觸頗多起來,而那眼光突然閃出一絲亮色後,觀摩的人也知道這高大抵是進入到傳中那無敵狀態了。

“法官大人,其實今這個案件很簡單,很明了,肖東海撞死了穀啟超,雙方本來要和解,但因為種種和解未果,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才找到了法律這個武器。對方律師講得種種,可能是一種情,是一種道德,但是法律高於一切,我們必須尊重的是這個事件的事實,那就是肖東海撞死了人,為此就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不,對方律師請注意,我並不是講了情,講了道德,我也是用法律的光芒再為我的當事人辯護。我國法律明文規定,雙方若私下和解,再無新的證據出現,和解過的案件不能再次受理。而現在,原告穀文義先生追訴此案件的理由已經昭然若視,他不過是為了私利,貪圖女色。所以這一點不能成為新的證據,所以本案件需要保持和解,不應受理追訴。”

看著葉勝已經完全占據了上峰,京北最厲害的律師高也是無可奈何,穀文義震怒了,“不,我根本就沒同意和解,那時候,隻不過是肖媚的一廂情願,我沒有同意和解,你又怎麼能證明我同意和解了呢?”

穀文義知道,當時自己打電話時候,也不過隻是隨便了那麼兩句,沒有人給自己錄音,誰知道就是自己。

而且,那能證明自己同意和解的不就是甄明朗和薛誌向嗎,肖媚肯定不能作證人,而甄明朗要是做證人自己同意和解了,那高也會叫出來薛誌向這個證人,就駁斥甄明朗,自己根本沒同意和解。

這樣子的話,兩人的證詞也就都沒有作用了。

“我的第三個證人,甄明朗上場。”

葉勝早已經考慮到這個穀文義很有可能狗急跳牆,然後死不承認自己是和解了。不過,到現在這個局麵,葉勝確實高興的。

因為穀文義所以不承認自己同意和解了,那也就是他已經承認自己之前的都已經不反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