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初戀,我從來沒寫過。因為,我一直都認為那段混亂的感情算不上是愛情,但是,三年之後現在的我,好像不得不承認了它,因為,我始終難以忘懷,那最初的心動。
我們的開始,是惡俗的網戀。說起來,可能也不是網戀。因為,我們恰巧隻是對方的需要,他需要一個清純一點的女朋友,而我,需要一個男朋友,僅此而已。
我們的愛情是一種交易,用筱雪的話來說。雖然,當時正處於熱戀中的我極力否認,但是,那卻像極了一個事實。
從小到大,一直都是暗戀別人,那一次,是我第一次戀愛,我的初戀。他叫阿飛,是我第一個男朋友。
我們在網上相識,迅速地確立關係。那個時候,是大二的寒假。
我記得,他說現在的他就想找一個單純一點的,而我,在他心中,恰巧符合要求。
當他第一次說讓我做他女朋友的時候,我拒絕了。
第二次,我依然拒絕了。那個時候的我,不相信戀愛,更不相信網戀。
正值過年,他那邊的工作很清閑,時常有時間陪我聊天。
第三次,我向他邀請:做我男朋友吧!他同意了。
那一天,我受了打擊。曾經喜歡過的男人告訴我他結婚的消息。我悲痛之下,把自己推向了阿飛身邊。
我沒有想到他會答應。
後來在一起之後,我曾經問過阿飛,那一次,如果我不和他提出來,他還會不會問我第三次。他說不會,再一再二不再三。
我想,一切果都有因吧。
我對他沒有什麼特別的要求,我隻提過一個:要他每天晚上都給我發一條晚安短信。因為我是一個特別沒有安全感的女孩,就算變成女人,也依然是一個沒有安全感的女人。一天晚安短信,多少能說明,對方即使一天沒有聯係你,但在睡覺之前還是記掛著你的。
這個承諾他做著做著就做不到了。那是在我們即將分手的一段時間,我知道我們兩個人的感情冷淡了。那時是,我們在一起的第三個月。
其實,前兩個月他也沒有怎麼發過晚安短信,隻是,也許做過一些日子,但是,因為到後來,他就嫌煩了,也就不再那麼堅持。後來慢慢地,我竟然也適應了,也逐漸接受了。
但是,心裏還是有不甘心。他平時工作那麼忙,我什麼都不要求,隻不過是一個小小的短信,他竟然也不堅持不下去,或者說,他根本不願意做。
我們分手,是因為我。因為我劈腿。但是這件事情,他剛開始是不知道的,筱雪代我給他的理由是,因為我們在一起不合適。
第二天,我就和另一個男生在一起了,那個時候,我很開心,自以為很幸福。完全不知道。十幾天之後,更大的悲劇就降臨了。
一個月之後,我和那個男生,徹底斷絕了關係。我悲痛欲絕。
在那之後,阿飛才知道我當初提分手的原因,我得到的報應就是,不到一個月就被那個男生甩了,而且,被甩了兩次。
嗬嗬,那個時候覺得,自己簡直就是個天大的笑話。丟盡了臉麵。
總結起來,在那年的2月到6月,四個月的時間,我就談了兩次戀愛。第一次三個月,還是初戀。第二次,20天。
我沒有預料過自己會是個悲劇。和阿飛分手的那天,我全然沒有預料到,之後一個月的事情。那個時候,和阿飛的感情已經冷淡到不行,自己快要支撐不下去了。心血來潮發短信向班裏心儀已久的男孩子打探他有沒有女朋友,他說:沒有,對一個人有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