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世民這是告訴他,這顆夜明珠,便如同朕的心一樣,你握在手裏,便如同抓住了朕的心,若你願意,朕隨時歡迎你來。
這句話雖然沒有直接許諾,但也差不了多少了。李世民貴為子,能出這樣的話來,明他心中還是有‘王姐’的,須知,他是帝王,而王鷗此時已是寡婦,一個帝王向一個寡婦許諾,沒有勇氣是絕對做不到的。隻是有一些事情卻沒有言明,例如,身份。
李世民沒有給王鷗一個什麼身份。是妃子?還是女官?他並沒有。
李世民是這樣想的,王鷗求這誥命的身份,無非也是想要得到庇護,而這普之下,還有比得到皇帝庇護更為穩妥的麼?
而且此時的情況,也與十三年前不同,十三年前,李世民隻是唐國公次子,而如今,他已是這下的帝王。當年他高攀不上的門庭,此時已經被他踩在腳下。當然還有一個最重要的原因,那就是長孫皇後。
李世民與長孫皇後的感情,是青梅竹馬,磕磕絆絆,起起伏伏一路並肩走過來的。他雖曾傾心於王姐,但彼此之間並沒有過交往,反而是長孫皇後,陪伴了他童年、少年,最後嫁給了他,與他經曆了這諸多的風風雨雨。在李世民心中,長孫皇後的地位無可替代。
長孫皇後並非是善妒之人,李世民的四個側妃,上百秀女,都是長孫皇後出麵為之擇選。但要知道,這些人無論之前是什麼身份,可都不是寡婦啊。李世民的後宮之中,雖然有寡婦,但那些個寡婦的性質不同,李世民誅殺了他的弟弟李雲吉,收李元吉的妃子充入後宮,此乃彰顯征服之舉,雖不合乎禮,卻無人敢,因為觸動逆鱗。
但李世民若想娶一個民間的寡婦,而且此人橫跨王、崔兩個門閥,且不荒唐與否,就是這兩大門閥也會抵死不從。若他們從了,便要死在下人的唾沫中了。
李世民也注定成為昏君,依長孫皇後的脾氣,她絕對不會同意。
但若隻是庇護,在長安城中置一個宅子,不大張旗鼓。這便無所謂了,長孫皇後不會管,滿朝文武不會自找沒趣,門閥世家也不丟臉,反而會覺得有了王鷗這個紐帶,能拉近與子之間的關係。
而李世民自己,不但得了美人,又得了美人的身家,也是一箭雙雕。
帝王,看重的永遠不是兒女情長。
李世民沒有把話透,也是為了給自己留有餘地。萬一事情泄露出去,他也可以,這封信的意思是,今日得了牡丹夫人的幫助,來日朕也會幫助她,雖牽強,但也可糊弄過去。
但是其中真正的意思,李世民相信,以王鷗的聰慧,必然能夠看懂。
信與夜明珠到了王鷗的手上,三日未見動靜。三日之後,王鷗離開長安去了洛陽,此後便再也沒在長安露過麵。而信和夜明珠也沒了下文,隻是王鷗在走的時候,又留下了十萬貫在程咬金那裏,言明若是賑災不夠時,可借給朝廷,但是這十萬貫,可是要還的。
李世民盛怒不已,但怒則怒矣,又有什麼理由去問責呢?頭一個十萬貫,人家是買誥命用的,第二個十萬貫,人家又借你度過危難。難道就因為人家不願意委身於你,便要惱羞成怒……這個名聲若是傳出去,還做個狗屁的明君!
而且李世民自己心裏也有愧,他知道,他此時對王姐的感情,已不複當年的純真。看到那封信的時候,痛徹心扉的感覺,再也不會有了。他此時對王鷗的種種念頭,無非是不甘心而已。
事情便就此不了了之,李世民轉過年來,第一時間還了王鷗的十萬貫,又按照當時借貸的規矩,給了三千貫的利息。自此錢貨兩訖,再無糾葛。再後來,李世民便投入到了謀劃突厥的大事中,王姐這個人,便深埋在記憶之中,鮮少出現了。
今日若不是看到了這顆夜明珠,這些回憶也不會浮現出來。
至於這顆夜明珠,絕無可能認錯。這顆珠子,乃是隋煬帝時,暹羅國朝貢的珍品,下唯有這一顆而已。價值不能以金錢度量,李世民當年把這顆珠子送給王鷗,也是因為大男子主義作祟,他終是不願意占女人的便宜。
隻是沒想到,這顆珠子會在這裏。
王姐,你為何會把這顆珠子送給李牧?這可是朕賜給你的呀,朕還過,它就像是朕的心一樣,朕的心意,你當真就一點也不在乎麼?還是,你與李牧之間……
李世民忽然怒氣勃發,雖然因種種緣由,他與王鷗沒有緣分,但也不代表其他人可以染指他相中的女人。李牧,一個毛頭子,他憑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