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不死不休(2 / 2)

它以最快的速度撲向了武藝最好的高無涯,高無涯一個矮肩就是一劍,當真是訊捷如鶻,達爾罕爆發出比洞穴中快出三倍的速度竄出包圍圈。

因為他感覺到了快要合陣的四象陣,帶給它不舒服的感覺,狼對於危險的感知度比人類要強出不知道多少倍?

達爾罕也付出了代價,屁股被高無涯刺了一劍,達爾罕不顧傷痛,以最快的速度奔向鄭買臣和麗娜身邊。四將護主心切,全都爆發出常人無法想象的速度奔向鄭買臣,可是達爾罕隻是嗅了一下兩人身上的氣味就掉頭走了。

達爾罕突然掉頭衝向這裏,沒有實戰經驗的鄭買臣驚駭y接呆愣當場,其實是被嚇得。此時的他還沒有滅南詔誅蒙氏全族的沉著和狠辣。

“不好鄭公子,達爾罕突然來到我們身邊而不攻擊我們,恐怕是為了嗅我們身上的氣味,將來它一定會報複的!達爾罕今被高手所傷,我看它行動的時候左邊的身子沒有往常那麼靈活,不然高先生很難傷到他。”

“麗娜姐得對,那匹狼王的確在行動的時候左邊身子不靈活,不然老夫還真難傷到它!”

看未必,既然達爾罕那麼厲害,為什麼會被人傷到,難道是被洞中之人傷到的嗎?北狄之中難道還有這樣的高手,我可是從來沒有見過,也從來沒有聽過?”

達爾罕回頭對他們嚎叫幾聲就走遠了,好像再也不會回來一樣,誰能想到狼仇他們無緣無故的傷到屁股定會百倍奉還。

山洞穴外麵,達爾罕被趕走了,取代它統帥地位的是一匹雜毛的狼,這匹狼放在狼群中絕對不起眼,可就是這樣一匹不起眼的狼卻能夠代替達爾罕統帥群狼。

這匹狼名字叫渾噩,不是渾渾噩噩,反而最凶狠殘忍,達爾罕之所以不和渾噩爭,是因為它顧忌黑暗之神,還有它那還的孩子。狼自己的孩子愛護有加,在這方麵人類都有所不及。

“嗚嗷”渾噩一聲狼嚎,群狼跟著響應,整個山穀之間都是狼嘯聲,遠在百裏之外的室韋人都聽到。部落之中對狼神最是敬畏,這是從古匈奴遺傳下來的。

渾噩仰頭看著上的月亮,此時已經快亮了,黎明前的昏暗籠罩在大地之上,除了洞穴中外溢的亮光,到處都是黑暗。這時候達爾罕已經到家了,正準備遷徙到別的地方。

“嗚嗷”渾噩吹起進攻的號角,狼群馬上就起來,狼將帶著手下的狼兵一排一排的排成隊伍,準備無休止的進攻,直到將洞中之人耗死為止。

有一匹狼將稍微慢了一點就被渾噩咬斷了脖子,那匹狼將反抗一下都沒有就被殺死,屍體馬上被手下的狼兵分食掉。

黑暗之神的旨意是億萬年來群狼必須遵從的規戒律,達爾罕就是前車之鑒。

洞中的石子已經快用完,沒辦法李淩風隻能用手在地上拔出一塊一塊的大石,將其捏碎,然後用來擊殺準備進入洞口的狼。很快狼屍就將洞口擠滿,渾噩命令狼群將洞口的屍體吃掉,然後又是進攻,在這樣無休止的進攻中他咬著牙齒堅持。

“再這樣下去恐怕我會被耗死掉,這匹雜毛狼比那匹白sè的狼更加難纏,原來狼群中也有正副兩位元帥。那些狼兵或百匹或十匹的組成一個隊,千匹有一名狼將,萬匹也有大將。從多次的進攻來看,大概有四名大將,也就意味著外麵的狼群有四萬!”

李淩風心下感歎,不知道是不是太倒黴了,自從誤入這個世界,不是無休止的殺戮,就是大逃亡,被人追著打,趕著殺。以前再怎麼危急,也不及現在,它自己都覺得奇怪,按照以往沒受傷的情況來看也堅持不了這麼長時間。

以現在的情況看來,這群狼軍中的副元帥是不想放過自己,真不知道能不能堅持到最後。現在狼群和李淩風就像不死不休的兩個敵人一樣,直到一方倒下為止,不然殺戮將會繼續下去!

渾噩用怨毒的眼神注視著這個人類,好像他體內有著用不完的力氣一樣,現在狼群已經快損失兩個千人隊,想想有多恐怖,一個人,一個不能動彈,手無寸鐵的人用石子擊殺了將近兩千匹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