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野馬川(1 / 2)

() “大家好,我是大室韋部首領窩弋兒的女兒察合南必,同時我也是海都未來的妻子,以後照顧海都的事情就交給我了。”

大家沒想到,南必居然會一上來,就介紹她是海都未來的妻子,也不知道她是哪來的勇氣?別他們被雷了,海都一樣被雷的外焦裏嫩,本來好是要觀察一段時間的,現在好像已經不是那個意思了?

按照室韋人的規矩,海都要到大室韋部住三年,但是南必的父親明白海都的處境,也就直接讓南必跟著海都。

南必有點羞澀的轉過頭,草原上的女子都是以豪放為主,南必這樣的人畢竟隻是少數,這也許是她的一種另類的優點吧?

甚至她自己都不知道為什麼會有勇氣出那些話,如果再讓她來一次,她是絕對不出口的。

“阿蘭怎麼辦?阿蘭可是你的正室,是先可汗定下來的,怎麼可以改就改啊?”

“合不合叔叔,我已經不再適合阿蘭了,喜歡她的人實在是太多了,而我也沒有時間到達蘭部住三年。三年的時間,草原上會發生什麼樣的變化,有誰知道?”

合不合知道海都口是心非,可他也無能為力,他知道海都的心理已經產生了芥蒂,海都被人追殺的事情,和達蘭部脫不了幹係。

海都沒有帶人踏平的達蘭部,已經算是仁慈的呢!再讓他接受阿蘭,或者立阿蘭為大婦幾乎是不可能的。

從黃金部落到斡難河需要走二十餘,按照一一百裏的路程來算,他們要走近三千裏的路。

這一路上看看風景,還有很多未來已經滅絕了的動物,特別是看到雕,而且是金雕,翱翔在空的時候就像一團金sè的火焰。

二十多後,他們來到一個叫野馬川的地方,看到了幾千匹野馬,其中一匹馬王比尋常的馬要高出一個頭,而且異常神駿,在馬群中忽隱忽現。

“海都子,且看我抓住那匹馬王,在西域的時候,都很少看到如此神駿的馬,我將它抓來送給你。”

話還沒完,合不合已經如箭矢一般,十幾個呼吸的時間就到了馬群旁邊,野馬對陌生的人類生的反感。

“嗡”

合不合發出的聲音就像是牛的叫聲,又有點像是蛤蟆,或者是兩種都有。野馬群被低沉的叫聲驚動了,然後開始sā亂起來,馬王鳴叫一聲之後,馬群就安靜下來了。

這群野馬還是相當聽話的,馬王在這裏有絕對的話語權,不過這畜生不知道,合不合就是要它出聲。

隻見合不合躍上一匹野馬,如同蜻蜓點水一樣在馬身上飛奔,幾息之間就騎在馬王身上。

開始馬王還想反抗,卻被合不合用雙腿夾住馬身,馬王怎麼樣都甩不掉他。合不合顯然不是第一次馴服野馬,從他那從容的動作就可以看出來。

馬王也是聰明的很,就在合不合以為它已經馴服的時候,野馬開始撅起前蹄,想甩掉身上的合不合。

馬王一個人立而起,再來一個旋轉,幾個動作還是相當的瀟灑,而合不合就像黏在馬身上一樣。

這樣來來回回十幾次,直到馬王jīng疲力竭,才算是暫時的老實下來了,不然以它桀驁不馴的脾氣是絕不會就這樣屈服。

十幾分鍾後,合不合緩緩騎著馬王來到海都身邊,倔強的馬王實在是沒力氣和身上的那個人類鬥下去了。

無奈的馬王慢慢吞吞的背著合不合來到隊伍中,從發現馬王到馴服它,用了半個時辰。

如果是尋常人等,絕對不敢輕易動馬群中的馬王,合不合以前在西域的時候,曾經抓住過汗血馬王。

由於部族在冬遭受過一場災難,不得不將汗血馬王賣掉,用那匹汗血馬王換取了上萬隻羊,可見馬王的價值是無法估量的。

野馬川距離斡難河隻有三距離,這裏的野馬群是草原上最大的野馬群,這些野馬是草原上的財富之一。

“閣下果然深藏不露,恐怕號稱北國前三的阿史那陳翔也不是你的對手吧?”

“過獎了,雕蟲技,不足掛齒,這匹野馬王以後就是海都的,看到沒有,這家夥在奔跑的時候,如風馳電掣,除了汗血馬王,短距離它是第二,長距離它是第一。我雖然沒有試過,但是這倔強的家夥絕對能夠rì行千餘裏!”

“合不合叔叔的功夫真棒,這匹野馬王我現在還無福消受,就讓它跟著叔叔吧!野馬川真是個好地方,以後缺馬的時候就到這裏來,抓幾千匹用來做軍馬。”

“我看還是算了,草原上不成文的規矩,野馬可以抓,但是絕對不能一次抓絕了,不然以後再也找不到真正的馬王了。”

“原來是這樣啊,要養出這樣的好馬還真難,不知道草原上哪部的馬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