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爆破(3 / 3)

“對外壕和地雷場的爆破:對外壕可用兩個不於二十五公斤的集團藥包實施爆破。先爆靠我方的壕壁後爆敵方壕壁。爆破靠我方壕壁時藥包設置在距壕一到一米五處的積土中,並使其與自然地表接觸。如藥包放在積土上應不於三十五公斤。也可采用兩次爆破法,先用五公斤集團藥包放在積土上爆破,再用二十五公斤集團藥包放在前次藥包爆炸後的坑底進行爆破。爆破靠敵方壕壁時,在壕壁洞內爆破。如果戰鬥條件許可,將集團藥包埋設在壕壁內爆破效果較好,藥包埋設的深度距壕壁的距離均為一米,每個藥包重量為六公斤。對地雷場也可用爆破的方法開辟道路。一般用爆破筒或每米四公斤的直列藥包爆破。藥包捆綁在高一尺左右的支架上。長度一般為兩三米,可在防步兵雷場開辟八到十米寬的通路。實施連續爆破時,後次藥包應配置在前次藥包爆炸痕跡前麵的半米到一米處依次連續爆破。最後對通路進行檢查並作出明顯的標示,如發現未炸地雷,可用包炸藥誘爆。還有一種情況在巷戰中經常遇到,那就是在建築物中開辟通路和對牆壁的爆破。可將藥包放在離地麵高一米處,用木杆支撐住在牆壁上爆破。對厚度不超過六十厘米的磚石牆壁可用三五公斤的集團藥包爆破;對鋼筋混凝土牆壁可用不少於十公斤的集團藥包實施連續爆破。”

張文想了想最後補充道:“還有一種爆破方法叫做土炮或拋shè爆破法。拋shè藥通常用硝安炸藥,捆成三十厘米的圓柱體。拋shè藥量是根據集團藥包的重量和需要拋shè的距離決定的。在一定條件下拋shè藥量越多拋shè距離越遠。通常每個集團藥包用一個拋shè藥包。在中等土質條件下集團藥包為七公斤時拋shè藥重半公斤拋shè距離為一百六十米。十分之七公斤二百米,十分之九公斤二百三十米,一又十分之一公斤二百六十米,一又十分之三公斤二百九十米,一公斤半三百二十米。一又十分之七公斤三百四十米,然後每加十分之一公斤shè程加十米,最多為二又十分之一公斤三百六十米。集團藥包應捆成近似正方塊。用麻袋片或布等包三層,用結實的麻繩或鐵絲捆緊,以確保在拋shè過程中不被拋散或摔破。集團藥包捆好後,在藥包的上端安裝兩個點火管,用繩索將其固定結實。點火管上導火索的長度各為八到十厘米。拉火管應在藥包放到拋shè位置後才套在點火管的導火索上。拋shè坑也就是‘土炮’大概上麵看的地表作業圖是個高九十五厘米,下底四十上底三十的正梯形。切麵看是個深或底五十厘米長九十五厘米的直角板。後麵墊上與底邊崖壁五十厘米左右的添土,拋shè麵的角度要在四十度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