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一整天的準備,終於在第二天早晨在易連博客主頁上掛上了詩歌大賽,設置了相應的一等獎,二等獎以及三等獎若幹名,這次比賽可以全國範圍內投稿,時間限製五天之內,所有解釋權歸易連博客所有。
詩歌比賽這樣的例子,在國內也不是少數,但易連博客的這則通告,讓帝國的人都大吃一驚,因為一等獎的獎金達到了三萬元,比一般的那些比賽足足翻了十倍還多,二等獎也有一萬元,三等獎三千元,相對的人數增加不少。
盧瀧星有個習慣,就是每天早上都會買一份當地的早報,“這次又不知道會刊登誰的詩歌?邱閆傑大師的,或者是顧霜錚的?也或者是其他一些新人的佳作。”
盧瀧星喜愛文學,尤其是當地晨報刊登的詩詞,總讓他愛不釋手,有時沒事在家也練上幾筆寫寫詩詞,但卻總歸不理想,然而心中對於那些文雅之事,詩詞之美總是會想入非非。
也許,人生就是為了尋找樂趣才活著,隻有找到了樂趣,才會發現生活很美好,即使窮人,也就有了熱望,有了期盼。
富人,有了樂趣,才會更加遊刃有餘,將一切鼓弄於手掌之中,達成自己的所想結果。
人,活著,有了樂趣,才會發現生活的美好,處處有著動聽的悅調。
而這,就是盧瀧星的唯一愛好和樂趣。
“沒有?怎麼可能?”盧瀧星瞪大了眼睛,手上一沉,“今天怎麼回事,從來都是這兩個人都炒得厲害非常,今天難得不爭搶這一個詩歌位置了?還有偶爾出現在兩人詩作旁邊的詩歌,怎麼會全都沒了?難不成晨報從今以後再也不刊登了?”
盧瀧星懷著沉重的心情,找到賣報紙的老板,當場問及了心中的疑問。
報刊老板聽後哈哈一笑,道:“老弟,看來你還不知道吧,咱們省出名的邱閆傑大師以及詩歌新率領軍人物顧霜錚,都跑易連博客上了。”
“易連博客?一個沒落的網站而已,有什麼可看的?”盧瀧星沉默了,他真的不知道為何這兩個,至少在自己省處於詩歌大師級的人物,怎麼會去那裏,難不成那裏有什麼值得讓兩人關注的?
“老弟,你是從火星上來的不成,難道你不知道最近易連博客有多麼火爆?”報刊老板看盧瀧星滿是鄙夷的神情,就知道了怎麼回事。
他哈哈大笑接著道,“最近易連博客上連載了兩本小說,雖然對於我這年齡不適合,但我家閨女可是很喜歡看,諾,你看我手機屏幕磨成這般模樣,全都是那丫頭造孽的。”
“而且,老哥跟你說實話,這兩位大師級人物估計全衝著易連博客的詩歌大賽去的,聽說獎金很是豐厚,也難怪他們今天不出現,肯定是忙著創作去了。”
“你確定是這樣的?兩位大師級人物竟然也會去參加比賽,真是可笑了。”盧瀧星絲毫不相信報刊老板的話。
“你要真不相信,可以去看看,如果我贏了,到時候你多買幾份報紙就成。”報刊老板也不多解釋,他也隻是聽自己女兒偶爾在飯桌上說了幾句,也沒放在心上,但應該有這麼回事。
“難道是真的?”
盧瀧星半信半疑回到了家,第一時間打開電腦,這些天一直在外出差,因為一些工作上的失誤,不得不處理善後事宜,昨天下午才回到家。
第二天一大早,就迫不及待趕到報刊亭要了一份早報,沒想到會是失望。
“真的是詩歌大賽?舉辦詩歌大賽的宗旨是什麼呢?”盧瀧星看著易連博客豆大的字疑惑不解。
“是一個作者引起的這場是個盛典,這人真特麼讓人嫉妒啊,居然這麼宏大的詩歌比賽居然是為一個人舉辦的,易連博客真是大手筆,不怕被群眾們的口水淹死?”盧瀧星看完整個詩歌主題內容,有一種替代那人的衝動,“不過,那人真得好強,竟然能寫出《再別升橋》的優美詩句來,果然是個天妒人怨的不世奇才。”
盧瀧星常年浸淫詩歌裏,對於詩詞的喜好還是有著過分的辨別區分,隻看上一眼,就深深對裏麵的詩句著迷起來,連帶著作者,都產生一種強烈的佩服感。
“比之邱閆傑和顧霜錚來,一點也不恐多讓,而且還略勝幾籌。”盧瀧星歎上一句,對著作者是深深的佩服。
“詩歌大賽,希望可以出許多好的作品,這樣,我也就有了打發時間的樂趣了,否則,出差都沒什麼東西可看,至於小說,那些小白文,還不如我寫上一兩首詩詞來得痛快。”盧瀧星莫名得有了些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