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痕,長度六公分,纖細、光滑、平整。
霍寒景估計得不錯,當時下刀的速度快而果斷。
能造成呈現如此模樣的傷口,唯一的可能性:隻有……
當大腦自動跳出“自殺”兩個字的刹那,霍寒景幽寒的眸光,瞬間變得更暗更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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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念卿醒來的時候,已經是第二天,當時右手還在輸點滴。
她一動不動地靜靜躺在床上,看著寬敞的房間,入目皆是夢幻的粉色,她很恍惚,有那麼一瞬,她分不清時間與空間,更不知道自己到底在哪裏。倘若不是桐姨領著一排的女仆,恭敬地候在大床一側,她甚至都以為自己還睡在霍園的房間裏。
每個花季年齡的女孩子,心裏都有個公主夢。
希望有個王子,騎著白馬,將自己帶到城堡裏,然後過著世間最幸福的生活。
十五六歲的時念卿,也不例外。
所以,那個年齡的她,尤為喜歡粉色。
以至於她在霍園的房間,就是粉色的海洋。
那時候,霍寒景替她準備的地毯,都用粉紅色的蕾絲,鑲了邊。
霍園,雖然不及總統府,那般奢靡華貴,但裏麵的一切,都是最好的。
時念卿不知道,是不是所有沉迷在美好初戀的女孩子都一樣,但是她,但凡有關於霍寒景的一切,都是她的最喜歡。
她連霍寒景用完沒墨的簽字筆,都能寶貝地珍藏起來。
時念卿仍然清晰記得,自己第一次跟著霍寒景入住霍園的場景。
他推開門的刹那,她簡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當場捂著嘴巴尖叫起來。
霍寒景還給她的房間,親自命了名:公主房。
據霍園管事說:公主房,大到裝潢設計,小到美觀擺件,皆是霍寒景親自挑選的。
時念卿每一樣,都喜歡到不行。
可是,她最最喜歡的,還是那串掛在窗戶前的粉色風鈴。
那串風鈴,上麵有十二顆粉紅色玉石點綴。
粉色玉石名喚心頭之血,是“圖雅”地區特有的玉石。市麵上,雖然很普及,但是那十二顆,卻是霍寒景去圖雅地區,在荒無人煙的戈壁上,徒步二十裏,好不容易才找到的。
那風鈴,是霍寒景送給她的十六歲生日禮物。
那是她長那麼大,除了時靳岩臨終前替她準備的生日禮物之外,最最喜歡的禮物。
此時此刻,那風鈴,仍然掛在窗前。
隨著淺淺淡淡的風,輕輕悠悠地搖晃著,發出清脆好聽的撞擊聲。
外麵的陽光,正好。
聽著風鈴聲,時念卿躺在床上,很恍惚,覺得自己好像回到十四歲、每個周末午睡醒來的下午。
那時,她每次醒來,趴在窗戶前,總能看見坐在花園裏看書的英俊少年。
霍寒景因為她,放棄去英國劍橋念書,甘願就讀‘英皇’的大學部。雖然英皇大學,也是極好的,但跟劍橋相比,就顯得太不值一提。霍渠譯因為霍寒景的決定,發了好的氣,最終霍寒景說服霍渠譯的,是他自學,考取劍橋的學位。
時念卿曾經好單純,以為,那一刻的彼此喜歡,就是天長地久的開始。
真傻。
時念卿閉上眼睛,忍不住勾起唇角,冷冷自嘲。可是,她心裏卻酸得冒泡泡。
曾經,她有多喜歡,有多期盼,經過這些年殘酷的洗禮,便有多疼。
沒有人知道,她曾經喜歡霍寒景,喜歡到何種地步,她喜歡他,喜歡到低入塵埃,甚至連命都不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