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貨幣製度改革(1 / 2)

ps: 貨幣製度是國家對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管理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製度,完善的貨幣製度能夠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保障貨幣正常發揮各項職能。≧,依據貨幣製度作用的範圍不同,貨幣製度包括國家貨幣製度、國際貨幣製度和區域性貨幣製度;根據貨幣的不同特性,貨幣製度分為金屬貨幣製度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製度。 貨幣製度(ary syse),國家法律規定的貨幣流通的規則、結構和組織機構體係的總稱。 貨幣製度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逐步產生和發展的,到近代形成比較規範的製度。

一﹑貨幣製度

貨幣製度是國家對貨幣的有關要素、貨幣流通的組織與管理等加以規定所形成的製度,完善的貨幣製度能夠保證貨幣和貨幣流通的穩定,保障貨幣正常發揮各項職能。依據貨幣製度作用的範圍不同,貨幣製度包括國家貨幣製度、國際貨幣製度和區域性貨幣製度;根據貨幣的不同特性,貨幣製度分為金屬貨幣製度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製度。 貨幣製度(ary syse),國家法律規定的貨幣流通的規則、結構和組織機構體係的總稱。 貨幣製度是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而逐步產生和發展的,到近代形成比較規範的製度。

二﹑基本構成要素

1﹑貨幣金屬。即法律規定用哪種金屬作本位貨幣,這種規定實際上是商品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是由生產水平與發展程度決定的。從曆史上看。曾經曆了從銀本位製、金銀複本位製。到金本位製。再到不兌現本位製的過程。

﹑貨幣單位。即法律規定貨幣的名稱與含金量。

﹑貨幣的鑄造或印刷、發行、流通製度。

4﹑貨幣儲備製度。即國家規定中央銀行或政府,為保證貨幣的穩定,要儲備一定的貴金屬、外彙。

三﹑主要內容

1﹑規定貨幣材料

規定貨幣材料就是規定幣材的性質,確定不同的貨幣材料就形成不同的貨幣製度。但是哪種物品可以 作為貨幣材料不是國家隨心所欲指定的,而是對已經形成的客觀現實在法律上加以肯定。目前各國都實行不兌現的信用貨幣製度,對貨幣材料不再做明確規定。

﹑規定貨幣單位

貨幣單位是貨幣本身的計量單位,規定貨幣單位包括兩方麵:一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名稱,二是規定貨幣單位的值。在金屬貨幣製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包含的貨幣金屬重量和成色;在信用貨幣尚未脫離金屬貨幣製度條件下,貨幣單位的值是每個貨幣單位的含金量;在黃金非貨幣化後,確定貨幣單位的值表現為確定或維持本幣的彙率。

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

規定流通中貨幣的種類主要指規定主幣和輔幣,主幣是一國的基本通貨和法定價格標準,輔幣是主幣的等分,是麵額貨幣,主要用於額交易支付。金屬貨幣製度下主幣是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鑄造的貨幣,輔幣用賤金屬並由國家壟斷鑄造;信用貨幣製度下,主幣和輔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政府指定機構。

﹑規定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

貨幣法定支付償還能力分為無限法償和有限法償。無限法償指不論用於何種支付,不論支付數額有多大。對方均不得拒絕接受;有限法償即在一次支付中有法定支付限額的限製,若超過限額。對方可以拒絕接受。金屬貨幣製度下,一般而言主幣具有無限法償能力,輔幣則是有限法償,在信用貨幣製度條件下,國家對各種貨幣形式支付能力的規定不是十分的明確和絕對。

4﹑規定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

貨幣鑄造發行的流通程序主要分為金屬貨幣的自由鑄造與限製鑄造、信用貨幣的分散發行與集中壟斷發行。自由鑄造指公民有權用國家規定的貨幣材料,按照國家規定的貨幣單位在國家造幣廠鑄造鑄幣,一般而言主幣可以自由鑄造;限製鑄造指隻能由國家鑄造,輔幣為限製鑄造。信用貨幣分散發行指各商業銀行可以自主發行,早期信用貨幣是分散發行,目前各國信用貨幣的發行權都集中於中央銀行或指定機構。

5﹑規定貨幣發行準備製度

貨幣發行準備製度是為約束貨幣發行規模維護貨幣信用而製定的,要求貨幣發行者在發行貨幣時 必須以某種金屬或資產作為發行準備。在金屬貨幣製度下,貨幣發行以法律規定的貴金屬作為發行準備,在現代信用貨幣製度下,各國貨幣發行準備製度的內容比較複雜,一般包括現金準備和證券準備兩大類。

為了應付戰爭需要,在統治範圍內開始以金本位製替代貴金屬貨幣。

四﹑金本位

金本位即金本位製 (gld sandard),是以黃金為本位幣的貨幣製度。金本位製下,彙率固定,消除了彙率波動的不確定性,有利於世界貿易的進行,各國央行有固定的黃金價格,從而貨幣實際價值穩定。金本位製自動調節國際收支,促進了資本主義上升階段世界經濟的繁榮和發展。當不同國家使用金本位時,國家之間的彙率由它們各自貨幣的含金量之比——金平價來決定。金本位製於19世紀中期開始盛行,在曆史上曾有過三種形式的金本位製:金幣本位製、金塊本位製、金彙兌本位製,其中金幣本位製是最典型的形式,就狹義來。金本位製即指該種貨幣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