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十日談(2 / 3)

1.幹掉凶手。

.幹掉自己。

可是, 無論是幹掉凶手還是幹掉自己, 都會導致玄奘長大了不能報仇。因此, 要使玄奘長大了能親自報仇, 我們的溫嬌姐她既不能幹掉凶手也不能幹掉自己。

那麼, 究竟怎樣才能讓溫嬌姐既不幹掉凶手也不幹掉自己, 並且心甘情願地陪著殺夫仇人睡上六千五百七十個夜晚呢?”

墨離空傻傻的點了點頭讚同道:“老高的有道理,這殷姐的確有問題。”

高子輝見有人同意他的觀點,得意的道:“這個殷姐是絕對有問題,現在咱們就來仔細分析一下她。丞相殷開山有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彩樓,拋打繡球卜婿。

丞相的姑娘為什麼要打繡球招親? 繡球招親是一種近乎荒誕的婚配方式, 打著誰, 嫁給誰, 賴都賴不脫的, 丞相會同意嗎?! 這樣一個嬌女兒, 絕對是大美女一個, 怎麼可能亂嫁呢?

再看看這大街上, 什麼樣的人沒有啊, 撿破爛的, 討米要飯的, 都可以來“重在參與”一下, 繡球往大街上一扔, 誰搶到了, 姐就歸誰, 哪管他是個什麼樣的人, 她的父母就忍心這樣糟蹋作踐自己的女兒???

一般來,拋打繡球卜婿,是有一個“人選範圍”限定的。

比如,被選擇的對象,當大於或等於兩人以上時,他們現有的外部條件已知都基本上一致,家庭條件都好,品德才能都好。人才相貌都好,實在是不知道該怎樣選擇了,才用打繡球的方式,聽意。

這樣選出來的結果才是合理的。因為這個“人選範圍”已經決定了這個範圍之內的任何一人都是可以的。

而溫嬌姐打繡球的“人選範圍”是什麼呢?並沒有既定的選擇對象,而是大街上的所有人。你看:

唐王禦筆親賜狀元,(陳光蕊)跨馬遊街三日。不期遊到丞相殷開山門首,有丞相所生一女,名喚溫嬌,又名滿堂嬌。未曾婚配,正高結彩樓,拋打繡球卜婿。適值陳光蕊在樓下經過。

陳光蕊中狀元後,騎著馬是在大街上遊街。這“不期”、“適值”、“經過”就充分明了陳光蕊並沒有存心要走到這裏來,更沒有走到丞相府裏去。陳光蕊在大街上隨機漫步,僅僅隻是路過這裏而已。

那麼,溫嬌姐對著大街上的所有人拋繡球。打著誰, 就嫁給誰, 很顯然是不合理的。拋這個繡球, 百分之百的有問題!

現在既然這樣做了, 那就一定有“不得不這樣做”的原因。

我猜測唯一的可能就是: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已經被人搞大了!這個證據我一會再詳細明。

姐的肚子被人搞大了, 而且她的爹媽肯定是已經知道了, 所以才會如此急切切地辦這個繡球招親。怎麼是急切切地呢?你看:

恰打著光蕊的烏紗帽。猛聽得一派笙簫細樂,十數個婢妾走下樓來,把光蕊馬頭挽住。迎狀元入相府成婚。那丞相和夫人,即時出堂,喚賓人讚禮,將姐配與光蕊。拜了地,夫妻交拜畢,又拜了嶽丈、嶽母。

也就三五分鍾的事兒, 我們的陳光蕊同誌還沒有反應過來, 就已經結了婚!

要知道世俗的人結婚程序是相當複雜的, 我們隻按最簡單的, 納采禮是要擇吉日的, 合婚壓庚是要擇吉日的, 定親過門也是要擇吉日的, 迎娶拜堂, 都是要選擇吉日的啊!

不擇吉日, 難保白頭攜老, 而“吉日”又不是有的, 丞相根本就等不了, 所以,幹脆全部省了, 直接拉進來就拜堂入洞房, 多省事兒。

甚至連姓什名誰, 家居何處, 是否婚配, 這些最起碼的都沒有問, 反正是打著你了, 你不許賴婚!

盡快的把姐嫁出去, 隻要是個男人就行, 這就是繡球招親的真相!”

韓雪薇在一旁疑惑的問道:“會不會事情沒有你想象的那麼複雜,殷丞相這個繡球招親就是奔著新科狀元陳光蕊來的啊?”

高子輝搖搖頭道:“這絕對不可能。1. 丞相的女兒一般要配皇親國戚的, 即使嫁省長都虧了, 新科狀元才市長的級別, 在丞相的眼裏,和大街上的那些人也隻略高一點。

. 如果丞相真的看中了新科狀元, 就會請人去探, 去, 也不至於當街拋打繡球,讓別人也有搶到的機會。

. 如果目標就是新科狀元陳光蕊, 那麼,姐打的準嗎? 萬一打到別人了怎麼辦?

4. 或是陳光蕊根本就不走到這條街上來, 咋辦?

可見, 姐打繡球招親的目標, 並不是專衝著“新科狀元”來的, 而是任何一個男人。事已至此, 又能咋辦呢? 盡量地朝著看的順眼的男人打唄。

姐在結婚之前, 肚子被人搞大了, 當然免不了丞相的一頓嗬斥, 但不管怎樣, 做爹媽的還是得為女兒掩羞遮醜, 所以, 繡球招親就是一個較好的補救辦法。

那麼, 除了拋繡球招親之外, 還有沒有其他的可行方案呢? 比如: 是誰搞的姐, 就把姐嫁給誰, 姐情郎, 兩全其美, 這樣豈不是更好? 這個方案才應該是首選啊, 丞相為什麼不采納呢?

假設1: 丞相允許姐嫁給情郎。

那麼, 姐的情郎當時就應該在現場, 正等著接繡球咧, 隻怪姐沒打準,“恰打著陳光蕊”而已。

但這也不通, 因為丞相允許姐嫁給情郎, 那直接嫁就得了。也就不存在繡球招親了。

假設: 丞相不允許姐嫁給情郎。

如果丞相不允許姐嫁給情郎, 而采用繡球招親, 打著誰, 嫁給誰, 那麼, 其背後的隱意就是: 可以嫁給大街上的任何一個人, 也不成全你!

但這也不通, 情郎也可以來搶到繡球啊。

所以, 這兩個假設都不能成立, 既不是丞相允許姐嫁給情郎, 也不是丞相不允許姐嫁給情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