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對於一個人的喜愛有些時候會因為最親近人的一兩句話就徹底改變,張翰墨本來比較喜歡秦朗這個年輕人,有思想,有魄力,該出手的時候毫不猶豫。
可是姐姐不喜歡他,因為他搶了自己兒子張久旭的風頭。
姐姐不喜歡,張翰墨就沒有理由喜歡他,因為姐姐為了他上大學被一個二流子給上了,雖然那個二流子最後成了他真正意義上的姐夫,但是那又能怎麼樣呢,這些年他一直在假設,如果,姐姐沒有在那個晚上被二流子姐夫得逞,最終的命運會是什麼樣,好多年了,這個難題一直沒有解決。
張翰墨喜歡聰明人,但是不喜歡太聰明的人,人太聰明了有些時候是一個負擔,會讓人有一種壓迫感。
秦朗成功處理了lrl公司的事情,這件事情讓他非常的出乎意料。
對於這件事,張翰墨既高興又緊張,高興的是秦朗輕而易舉的化解了這件事,沒有把他推到風口lang尖上。
擔心的事,這件事情秦朗心裏頭一定有自己的想法,不知道他現在跟黃正德沒他自己的想法。
合同上的附加條款就是很好的證據,總經理看了以後居然沒有發現端倪,這不是扯淡嗎,何況他還是把這個合同給了黃正德簽的。
張翰墨這次回來,為什麼急匆匆的想要見秦朗,有多重原因,更多的是想看一看這個年輕人能不能為自己所用,如果能用,聽話,他自然願意用,如果不能用,就要想辦法立馬趕走,也不排除用其他的手段。
張翰墨這些年在黑裏白裏摸爬滾打,什麼事情沒經曆過,什麼人沒見過。
可是在機場第一眼見到秦朗的時候,張翰墨有一種不出來的感覺,不上是一種危險,但是也不能排除是朋友。
張翰墨所以接著機會給像秦朗示好,這是一箭雙雕的事情,不僅收買了秦朗,也會讓黃正德安心。
如果不是姐姐出麵,要給自己的兒子安排一個工作,張翰墨還沒有想立刻就動了秦朗的心思,考慮以後,覺得事情宜早不宜遲。
張翰墨在姐姐家裏吃了午飯,又睡了一會,下午兩點的時候開車回公司。
誰知道張翰墨剛剛開車出來還沒有進入市區的時候,一個電話打了進來,是lrl公司總經理王雪。
“我在激情會所,我要見你。”王雪用一種命令的口氣再和張翰墨話。
對於這個女人,張翰墨早就垂涎三尺了。當初如果不是這個女人風情萬種的施展美人計,恐怕他也不可能背叛上麵的老大。早知道,他能夠有今的位置,花了多少心血,在手底下死了多少人才上來的。
現在的身份看著清白的就像一張什麼都沒有的白紙,可是當初是什麼樣他自己心裏頭最清楚,好勇鬥狠,這些東西對於他來也不算事,但是和秦朗還是有點比不了,因為在飛機場他看見秦朗以後就知道了,秦朗是一個跟野獸肉搏的傻逼。他才不會做這些個傻逼的事情呢。有些時候,用腦子就要用腦子,用資源就要用資源,不然那麼多棋子擺在那裏幹什麼,扯犢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