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聲辨音,龔破夭已大致推測出對方有幾十個人。
飛回到家裏,家裏已空無一人。
想娘親和妹妹月媚已經撤離,龔破夭的心才安了一些。月媚雖然和田欣一樣的年紀,但功夫卻比田欣略勝一籌。有月媚在娘親身邊,他就不用擔太多心了。
父親呢?
他絕對是去迎敵了。他是寨裏的獵王,自然是個領頭人。
那年,當父親將一頭老虎扛回寨子後,獵王的稱號就象秋熟落的梨子,實實地落在了父親的頭上。
破夭知道,為了這獵王的稱號,桃源寨的獵人已“明爭暗鬥”了許多年,卻始終沒鬥出個公認的獵王來。盡管自稱獵王的不少,但誰服誰啊?你打了一百頭野豬,我野豬算啥?我還打了一百頭狼哩。都蠢豬,哪見過笨狼的?一句話,打狼的難度比打野豬的高一百倍。
打狼算個屁,另一個卻道,誰敢比我打的狐狸多?狼心雖然毒,但誰狡猾的狼了?都狡猾的狐狸,是吧?
怎麼都相爭不下,誰也都不當誰是獵王。
桃源寨雖象世外桃源,與世無爭,但對某些重大問題,卻很較真。尤其是這獵王的稱號,誰都不願意輕易放棄自己的準則,隨便去承認別人是獵王。
這下,老父親成王,誰都沒有異議也不敢吭聲了。道理很簡單,他打回的是老虎。
老虎是百獸之王,屁股都摸不得,哪還敢去打?嫌命長了是不?沒的,拜王吧。
他至今還記得,拜王的儀式搞得很隆重。父親在眾位長老的陪同下,身披虎皮,雄赳赳、氣昂昂地登上了桃源寨的寨門。站在寨門上,父親滿臉紅光、氣勢不凡地朝城門下的眾獵手揮了揮手。眾獵手激動得忘乎所以,身上所披的各式獸皮,令他們就象百獸一樣,馴服在虎王的腳下。
父親的嘴張了張,也不知了句什麼,眾獵手就象從地獄回到堂一般,恨不得將靈與肉都交給他父親。父親從容地笑了笑,接著又從容地離開了。
寨裏的人至今還津津樂道,父親那一揮手,真是瀟灑極了。人生能得那一揮手,死千次、萬次都值得。
這當然有點誇張。
但那拜王儀式卻是真的,獵手將靈與肉都交給他父親也是真的。因為每年的圍獵,都由獵王指揮。若獵王指揮不當,就很容易出事。輕者,傷人;重者,死人。也就是,獵王是獵手的靈魂人物。
走入自己的房間,龔破夭從牆上取下獵槍,背上鹿皮獵袋就要出門。走了兩步,他又馬上停下,轉身回到櫃子前。
打開櫃子,他就看到了心愛的兩排袖箭。袖箭極短,隻有5寸長,但都是精鋼打造的,金光閃閃的。0支插在袖筒,64支插在腰帶上。套上袖筒,紮上箭腰帶,龔破夭這才飛出門去。
出了家門,他就直奔寨東南。那邊,槍聲劇烈,每一聲都在撞著他的心弦上:快點,快點趕過去……